冯俏彬
除了以上三个方面,一个规范的债务管理制度还至少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制度的基本取向,二是技术上的管理指标体系。
对第一个方面,一要发挥我国单一政体的独特优势,用具有较强行政约束力的制度去规范地方政府的债务行为,二要将其适度暴露于市场风险之中,如允许地方政府发生债务违约,同时严格制定上级政府对其实施救助的相关条件,即使万不得已必须要由上级政府出手,也应要求地方政府首先自己要进行全面的债务整理,以此规范地方政府的债务行为,防止道德风险。
对于第二个方面,则涉及用于债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的一系列具体指标体系,如地方债务的总规模、当年发债规模、发债的具体条件、债务发行方式、风险预警、偿债基金、债务违约,等等。所有这些具体的操作问题,在国债管理层面已经相对成熟,转用于地方债只是一个技术和时间问题。只要“地方政府可以发债”这一大前提确定且预算法随即进行适当修订之后,就可正式付之行动。由是观之,本届政府工作报告在启动我国地方债务管理体制方面,确有破冰之举,具有重大的开局意义。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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