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税收研究中心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研究员 张 斌
二、中国现行税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1994年以来建立的以流转税,尤其是增值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具有较强的“中性”特征,有利于经济增长;同时征管成本相对较低,在筹集收入方面具有显著的优势,也实现了税收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但这种税制结构在收入分配和经济结构调整方面的弊端也比较显著,具体来说,现行税制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收入分配功能较弱,整体税制具有累退性
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使居民取得收入环节的税负较轻而消费环节的税负较重,而随着收入的增长,消费占收入的比重下降,因此这种税制结构具有累退性,即收入增长后税负反而下降。而针对居民存量财产课征的财产税的缺失,则会进一步削弱税收调节居民财产和收入的功能。
2.抑制消费、刺激出口,不利于内外需的平衡
在商品和服务生产和流通环节征收的税收大部分作为成本通过提高价格转嫁给了消费者,税制结构是国内外相同商品价格差距较大的重要因素,也是导致居民消费不足的重要原因。而且,由于增值税、消费税等流转税可以退税,而所得税不能退税,因此流转税比重高的国家其出口商品的实际税收含量较低,这会刺激出口并不利于内外需的平衡。
3.收入弹性较低,不利于未来财政收入稳定持续增长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居民收入的提高,相对于超额累进的个人所得税,在交易环节按比例税率征收的流转税,尤其是增值税的收入缺乏弹性。2006年以来,国内增值税的增幅开始低于税收收入的总体增幅,2009-2011年税收收入增长率分别为9.77%、23.00%和22.58%,而国内增值税的增幅分别仅为2.69%、14.13%和15.04%。未来面对社会保障和人口老龄化带来的支出压力,税制结构转向收入弹性更高的直接税有利于实现财政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
4.鼓励招商引资,不利于地方政府职能和经济发展模式转变
以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使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来源于企业而不是辖区居民,这会导致地方政府更热衷于招商引资和为企业及投资者提供服务,而相对忽视了为辖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此外,流转税为主体的税制结构意味着收入主要来自生产和交易的规模,而不是企业利润,一些项目哪怕亏损,不能完全收回投资,但只要能够维持经营就会产生税收收入,这导致地方政府重规模和产值而轻效益,盲目上项目和重复建设。
![]() | ![]() |

| 相关专题 |
| · 《行政管理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