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经济运行,有规律可循。笔者已发表多篇文章分别论证了其中的 “八大规律”。本文将其归纳为两大类,按其主次关系等排序,进行浓缩性简介,以飨读者并求指正!
反映农业与国民经济关系的经济规律
通过 “国民经济以农为基律”、“城乡统筹发展律”、“农业先天性困境社会解救律”,正确认识农业对于国民经济的正常贡献。
首推“国民经济以农为基律”。农业是人类生存之本,农业劳动是其它一切劳动得以存在的前提,从而农业是国民经济其它部门赖以独立的基础,进而是整个社会存在和繁荣的基础。因此,必须保证农业一定程度的发展,而且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农业部门与非农业部门之间的辩证关系——农业受到耕地有限性、土地报酬递减性、自然灾害严重性等的制约而困难重重,必须得到非农部门的全面支持。
进一步,要正确认识农业对于国民经济的正常贡献:产品贡献——农业为人类提供衣食之源、生存之本;要素贡献——含劳动力、土地;市场贡献及外汇贡献。非正常“贡献”则含纳税、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农村储蓄资金外流等。然而,按照税收“横向公平”的原则,绝大部分农民应当归属于免税群体;农民被迫接受工农产品交换价格的“剪刀差”,明显不公。现在,中国不仅已经取消了农业税,而且还通过多种形式惠农、支农、补农。这些表明这一规律正在得到落实。
其次为“城乡统筹发展律”。其核心目标是,使以价值形态表现的农业劳动生产率基本上与工业持平;使农民的人均收入与市民持平;使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与城市基本上相当;使“村容村貌”与城市逐步接近;使农民的文化与科技知识水平大体上与市民一致;在医疗、教育、文化等方面大大改善。简言之,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消灭工农、城乡的基本差别。其关键是,国家、城市从资金、物资、人才等方面进行大力支持。
再次为 “农业先天性困境社会解救律”。农业的先天性困境主要包括:耕地面积的有限性使得生产规模受到直接限制;农业的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缓慢;生产的季节性强,全年对劳动力、农机等的需求量相差悬殊,浪费严重;作业机具的专用性强,通用性差,造成明显闲置;农业的露天性,使得水、土壤、肥料、农药流失量大;自然灾害频繁,摧毁性强;农机运动式作业形成的无效成本畸高;土地集约经营的报酬递减性突出。因此,农业成为“先天性困境产业”。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地从技术、物资、设施、财力等方面全面解救,促使其摆脱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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