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农业内部经济关系的经济规律
“农业以粮为基律”、“农业以地为基律”、“农业现代化律”、“农工商一体化律”、“蔬菜产供消协调律”反映出农业内部的经济关系。
一为“农业以粮为基律”。这是对粮食重要性的高度概括。现阶段我国每年所需要的粮食在5000亿公斤以上,平均的自给率为95%。我国只能在确有必要时通过小批量进口作为补缺,而绝对不可能大量依靠进口,否则国际粮食市场价格必定猛增而无法承受。
为了落实“农业以粮为基律”,就要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田面积。据测算,到2020年中国耕地面积保有量应不低于18亿亩,从而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8亿亩以上。为此,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并加快新增粮食生产能力建设。政府不仅要抓粮食生产,还要抓粮食收购、储备、流通等,以避免粮食的产供销的外商、内商的控制。而且,要强化生产的财政补贴;继续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增加中央财政对粮食调出大县的转移支付;健全政策性保险制度;土地出让收益中的适当部分,要投向“支粮”;等等。
二为“农业以地为基律”。对于一切以自身农业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国家和地区而言,保持足量、优质土地是必不可缺的;用于非农的土地总面积,只能是基本满足前者需要之后的 “剩余土地”。据测算,到2020年我国耕地面积保有量应不低于18.18亿亩,以便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5.8亿亩以上。为此,必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先补后占制度等等。
三为“农业现代化律”。农业现代化是指,实行品种选育与作物栽培科学化,农田水利化,耕作适度机械化,肥料、农药适度化学化,生产管理相应地科学化。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第一,作物品种日趋优化,以便提供优质高产的本源性条件;第二,农田适度水利化,而且灌溉方法、灌水量、频度都要适当;第三,耕作适度机械化以便提高作业质量,并保证不误农时;第四,肥料、农药施用的适度化,既保障增产,又要避免超标之害。
为落实此律,第一,要通过政府的大力援助,缓解农业的先天性困境。第二,要实行农业规模经营,含微观的基层单位规模、中观的农作物的集中生产区规模,以及宏观农机的跨地区协作规模等。第三,要强化农业的社会化服务。
现代农业一方面具有“高投入、高效率、高产出”的优势,另一方面也难免产生不同程度的农产品污染、水土流失、环境污染等副作用,即伴生一定程度的“现代农业病”。应当标本兼顾、循序渐进、持之以恒,以便逐步奏效。具体而言:第一,对于农产品的可食性要高度关注,应当进一步研发“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并在施用的品种、剂量、次数、时节等方面严格规范,而且要强化病虫害的“生物防治”。同时,要在“合理施肥”上狠下工夫。第二,对于耕地及土壤的保护要高度关注,竭力做到“适度耕作,保土保肥”。第三,对于水资源的保护和优化利用要高度关注。例如,通过普遍实行有偿供水,带动节约用水、高效用水。
四为“农工商一体化律”。实行农工商一体化,意味着农、工、商三者中的一定数量的基层单位,按照规模适当、结合紧密、经济效益最优等准则,组成以农业为核心,工业、商业相配套,比较紧密的经济联合体。其优越性众多:第一,大大改善基层单位中以农民为核心的,包括农产品“产、加、销”三者之间的经济关系,获得明显的“综合经营效益”。第二,使加工部门的原料来源稳定化,而且在品种、数量、质量、规格等方面更适应加工需要,使加工设施、工艺流程、产品包装和保鲜等设施和材料等日益符合农产品的特性,而且有利于商业部门的运作,进而有利于消费者的购买、储存和消费。简言之,可获得从生产到消费诸环节上的“产业联结效益”。第三,降低交易成本,使农业生产者分享“工商增值效益”。简言之,它意味着形成跨越三个部门、高度紧密衔接和配合的大协作,最终提高经济效益,并造福于消费者。概括而言即通过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及相应的组织,实现人力、地力、财力优化利用。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农工商一体化逐步成为中国农业经济的热点之一。其主要形式有:“龙头”企业主导型——由农产品加工企业牵头,与农户进行产供销的全面合作;专业合作组织主导型,由从事运销、加工的合作社牵头,将农户在某些方面组织起来;中介组织主导型,即由行业协会等组织带动农户,组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集团;专业市场主导型,即由专业市场带动附近农民实行专业化生产、加工和销售。各种形式正在百花齐放,各显其能。
五为“蔬菜产供消协调律”。其基本内含是,蔬菜的生产、采购、运输、批发、零售等五大环节,在空间、时间、品种、数量、质量、价格等六大要素上的高度优化,保障产、供、消三大方面基本利益的协调。优化联系“田头—餐桌”的现代蔬菜物流系统,是落实这一规律的关键性内含。其基本环节是 “净菜—包装—冷藏—运输—超市—餐桌”。“净菜”是指农民向收购商提供优质蔬菜;“包装”是指收购商进行合理保存、搬运;“冷藏”是蔬菜长途运输而能保鲜的关键。圆满地经历了上述环节之后,质量优良的蔬菜到达了超市这一环节,就算是基本上完成了“田头—餐桌”系统的“长征”了。从而,从蔬菜生产和供应的角度,便可高度简化为“农超对接”,而且在现实生活中自然而然地衍生出 “农校对接”、“农厂对接”(指蔬菜从田头直接销售到大规模学校、工厂的厨房)等等,简言之即蔬菜的“产消对接”。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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