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李树春: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

2014年02月25日11:15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提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深入贯彻实施党的十八大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对于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维护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国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充分认识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意义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要求。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人民群众对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参与意识、对权利和利益的保护要求、对自身能力的发挥和自身价值的追求,呈现出越来越活跃的趋势,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在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在我国,人民当家作主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实现的。宪法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具有广泛代表性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党和国家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也是人民群众表达意愿、实现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渠道。只有人民代表大会,才能充分反映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才能充分实现最广大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才能充分保障最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是代表的法定义务。宪法和代表法都规定,代表应当同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这一规定包含三层意思:一是代表同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的联系,是对代表作出的法定要求;二是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是对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提出的明确任务;三是努力为人民服务,是对代表联系人民群众设定的目的。三者是一个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来自于人民,代表人民群众利益和意志。只有更好地加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才能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才能最大限度地集中人民群众智慧和力量,发挥人民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最大限度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既集中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利益,也反映和协调各方面的特殊利益,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形成改革合力。

进一步明确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内容

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是一个包括联系内容、方式、途径以及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统一整体。代表应多角度、宽领域、全方位深化联系群众内容,紧紧围绕党委的重要决策、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决定及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一府两院”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等方面,确定联系群众内容。代表应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及时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以及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履职及主要工作情况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推行工作;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经常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意见和要求;经常听取人民群众对代表执行职务情况的反映和要求,接受原选举单位、原选区选民和群众的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使代表有的放矢地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愿,提出的建议意见才具有针对性。

要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在联系群众过程中,听取群众对各方面工作

的要求、意愿、意见、建议和诉求时,要及时把这些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转化为代表的议案和建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反映给有关机关和组织,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可以将群众反映的问题,经认真核实后,形成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时提出,或以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形式提出。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可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依法约见所涉及的本级国家机关负责人,反映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可以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形成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或代表来信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经代表联络机构交有关机关、组织处理,促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