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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刚:提高“扫黄打非”工作能力的对策

刘刚

2014年02月18日11:21   来源:吉林日报

原标题:提高“扫黄打非”工作能力的对策

加强沟通配合,提高“扫黄打非”的协作能力

“扫黄打非”是一项点多、面广、线长的综合性、系统性工作,很多部门和单位都承担着“扫黄打非”工作,但又不能实现完全覆盖。从这个意义上说,沟通配合、部门联动就显得尤为重要。

凝聚工作合力。坚持既有分工、更有合作和既有独立性、又有联动性的原则,认真梳理“扫黄打非”工作流程,合理设置推进步骤和节奏,把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到岗、到人;强化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主办与协管相结合,做到补位不越位、到位不缺位,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能的强大工作合力。

统筹协调推进。通过适时召开联席会议、专题会议、调度会议、新闻通气(报)会议等形式,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把“扫黄打非”触角向外延伸、拓展。

共享信息资源。千方百计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广泛收集各方面有价值的信息,在掌握大量第一手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充分挖掘、利用信息,将散落的内部信息与外部信息实现无缝对接,形成完整的信息链,建立标准的信息库,为“扫黄打非”提供参考和依据,实现信息效能的最大化。

加强分析研判,提高“扫黄打非”的创新能力

尽管“扫黄打非”的性质宗旨和主题主线始终在遵循和坚守,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扫”与“打”的对象和手段、“黄”与“非”的内容和形式都发生了显著变化,给“扫黄打非”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考验和挑战。

准确把握形势。从国际看,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异常复杂尖锐,争夺国际话语权的较量日趋激烈;从国内看,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各种杂音、噪音不时出现;从“扫黄打非”自身看,机构设置、管理对象、市场形态、经营模式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不法分子作案手段呈现出团伙化、专业化、智能化等新特征,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欺骗性。要准确把握、科学分析、正确研判“扫黄打非”出现的新动向、新变化、新趋势,扎实有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

密切联系群众。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发挥群防群治的作用,拓宽群众举报渠道和途径,公开设立举报电话、网络举报平台等,建立、充实志愿者、监督员和信息员队伍,动员各方面积极支持、共同参与“扫黄打非”。

提升科技水平。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逐步把“扫黄打非”的工作重心转移到互联网上来,加大科技投入,努力提高“扫黄打非”信息化水平和技术防控能力,使互联网成为“扫黄打非”的主战场,占领网络“扫黄打非”的制高点,巩固“扫黄打非”工作新阵地。(作者单位:吉林省“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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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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