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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社会主义五百年》图书连载

第五章 2、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2014年02月17日15:35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第二,新中国成立后,在稳定市场、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生活的过程中,我们党积累了许多利用、限制和管理私营工商业的经验,有利于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引导到社会主义道路上来。这一时期,在同资本主义经济反抗国家限制的不法行为和消极作用做斗争的过程中,在合理调整工商业(主要是合理分配原料和市场,在保证国营经济发展的同时继续发挥私营工商业的积极作用)的过程中,国家创造了加工订货、经销代销、统购包销、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形式。这些本来是为了帮助私营工商业克服生产困难而采取的措施,结果加深了它们同社会主义国营工商业的联系,引起它们在生产关系上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从而也就不同程度地开始了对它们初步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三,为了适应巩固政权、改善人民生活特别是进行国家建设对粮食等农作物迅速增长的需要,避免土改完成后农村出现新的两极分化,我们党推动开展农业互助合作并已经积累了许多经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简单协作的互助组已经普遍建立起来,土地入股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也开始发展,基本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的高级合作社也有了若干典型经验。随着“一五”计划实施和国家工业化高潮的到来,更加需要一个巩固的农业基础和农产品保障。党认为完成上述任务,仅靠个体农业经济是不可能的,只有组织起来,互助合作,才能发展生产,提高农业生产水平,加强农业保障作用,实现农民共同富裕。

第四,从国际环境看,当时资本主义国家很不景气,社会主义国家充满向上发展的活力,显示出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当时帝国主义对我国军事上侵略威胁,经济上严密封锁,只有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援助中国,加快向社会主义的转变有利于加强与各社会主义国家的互助合作,也有利于新中国的巩固和发展。这也是促使我们党提出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一个重要因素。

1953年6月15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对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作了明确阐述。1954年2月,中共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中央政治局确认的这条总路线,即: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就是著名的“一化三改”、“一体两翼”的总路线,体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有机统一,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并举的总路线。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提出以后,得到了全党和全国人民的一致拥护,成为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工业国的奋斗纲领。

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中国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主体。社会主义是建立在现代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的,看中国是不是具有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条件,首先取决于社会主义工业化是否取得重大进展,是否在国民经济中处于优势地位。我们党提出,从1953年起开始执行的国家第一个五年计划,要集中主要力量发展重工业,相应地发展交通运输业、轻工业、农业和商业,为国家的工业化打下坚实的基础。我们党的决策得到全国人民的热烈响应,工人开展了热火朝天的劳动竞赛,大力进行以改进技术和管理、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中心的全国技术革新运动,涌现了孟泰、王崇伦等一大批劳动英雄。农民用努力增加生产,积极交售粮棉的实际行动支援工业建设。大批高校毕业生服从国家分配,不惧艰苦,奔赴祖国各地工业建设最前线。经过全国人民苦干实干,一大批旧中国没有的现代工业骨干企业建立起来,一大批能源基地和工业原料基地建立起来,一大批工矿企业在没有工业基础的内地兴建起来,大幅度地提高了我国工业生产能力,使旧中国不合理的工业布局初步得到改善。“一五”期间工业建设和生产所取得的成就,远远超过了旧中国的100年的发展积累。中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步伐在扎扎实实地向前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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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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