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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客观依据

季明

2014年02月13日13:22   

二、核心价值观选择的客观依据

现代社会价值观的复杂多样及其冲突,打破了传统社会价值观的单调、封闭、僵化的状态,使人们的价值生活呈现出色彩斑斓、生动活泼的局面,增强了社会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它也带来了价值失序等方面的社会后果。面对现代社会不同价值观之间的冲突,人们需要积极地进行价值观选择。苏格拉底说,未经审查的人生是没有价值的,这对现代社会的人们来说更是如此。这就需要人们明确核心价值观选择的客观依据,也就是说人们要进行合理的价值观选择,树立正确、先进的价值观,必须正确处理好价值与真理、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的关系。

1.正确处理好价值与真理的关系

真理与价值是人的各种活动中两个相互关联的尺度和因素。马克思说:“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建造,而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1这里,“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是指任何对象、客体自身的规定性和规律。“内在的尺度”是指人、主体自身的需要和目的。真理是主体对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的正确反映,价值是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实践活动的两个尺度实际就是真理的尺度和价值的尺度。人的实践活动是主体通过对客观规律与主体需要两个方面的把握,在使客体合乎规律地发生变化的同时,满足主体的需要。

真理和价值在人的活动中是相互制约的。一方面,真理的被确认有赖于价值在实践中被实现的状况。价值的实现表明在实践中所遵循的关于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是真理。另一方面,价值的实现依赖于对相关真理的把握,真理的意义在于它“提供在必然性中、在全面关系中、在自在自为的矛盾运动中的客体”。真理和价值在人的活动中还彼此贯通,互相引导。真理总是有价值的,价值判断总是存在着真或假的问题;真理推动人们去发现和创造价值,价值激励人们追求和探索真理。因此,人的活动不仅要追求价值,还要服从真理。服从真理是追求价值的前提条件,违背真理的价值追求在实践中最终不可能实现。价值和真理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是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内在条件,也是我们选择正确价值观的基本依据。

2.正确处理好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关系

价值观的核心内容是关于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和人生意义的问题,也即人的价值问题。就个人而言,人的价值包括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自我价值是个人及其活动对自身的意义。社会价值是个人及其活动对社会的意义。作为人的价值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互相依存,互为条件。自我价值是社会价值的必要基础和前提。社会历史的第一个前提就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个人只有获得自我需要的必要的满足,才能生存、发展,成为价值的创造者,为他人和社会进行创造和奉献。自我价值不能脱离社会价值。个人是在社会中并通过社会才成为现实的个体,“人对自身的任何关系,只有通过人对其他人的关系才得到实现和表现”。1因而,人的自我价值也要通过人的社会价值来实现和表现,人要通过对社会的贡献去显示自己的人生意义。从根本上说,人与社会的基本关系决定了人只有在社会中,并且只有通过社会才能实现自己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奉献,为人类造福,不仅与人的自我完善、自我实现不相冲突,而且还是人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根本途径。

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的统一意味着目的与手段、权利与义务的统一。自我价值是个人对自身的意义,是个人主体地位的肯定,而个人主体地位的确立意味着个人自身成为目的,具有独立的人格和人的尊严。同时,每个人都是主体与客体的统一,目的和手段的统一。马克思指出:“每个人是手段同时又是目的,而且只有成为手段才能达到自己的目的,只有把自己当作自我目的才能成为手段。”一个把自己作为目的的人,要在两个方面把自己作为手段,一是作为自己本身的手段,二是作为他人、社会的手段,在满足他人、社会需要的过程中满足自己的需要。权利是人的主体地位的社会确认,是人在社会关系中应当享有的利益以及实现这种利益的权利。承认个人是目的,就要承认作为主体的个人的权利。这种人权是社会对个人的最基本需要的肯定和满足,也是自我价值的重要体现。人权并不是天赋的,而是个人作为特定社会成员的权利,也是具体的历史的权利,“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3有权利,必有义务。义务是指人在一定社会关系中对他人、社会应尽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不可分割,“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个人权利,对社会、集体来说,则表现为社会集体的义务;个人的义务,相对于社会集体来说,则表现为社会集体的权利。任何权利的实现总是以义务的履行为条件,任何权利主体都同时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3.正确处理好物质价值与精神价值的关系

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价值也是有层次的。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既是两种不同形态的价值,也是不同层次的价值。物质价值是保障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价值,具有基础性地位。精神价值是满足人的精神需要的价值形态,包括真、善、美三种基本的价值形式。真、善、美相互影响、相互作用,最后达到统一。

物质价值的创造是人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创造和实现精神价值的前提。人们首先必须从事吃、穿、住等物质资料的生产,然后才能从事政治的、文化的以及其他方面的活动。没有一定的物质价值的基础,就不可能有人们的现实存在,也就不会有精神价值的追求和实现。人生不是一个纯粹追求物质功利的过程,没有了精神追求,人就把自己变成了纯粹的自然存在物。马克思说:“动物只是在直接的肉体需要的支配下生产,而人甚至不受肉体需要的影响也进行生产,并且只有不受这种需要的影响才进行真正的生产。”我们不能离开物质价值讲精神价值,更不能抛开精神价值沉溺于物质价值。只有以崇高的精神价值来引导物质价值,才能不断提升人生价值。正确的价值观追求物质价值和精神价值的结合与统一,功利与真、善、美的结合与统一,最终达到自由这一最高层次的人生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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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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