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明
任何一种社会价值观都不是自然产生的,都有自己的理论源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吸收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它的理论源头就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
一、意识形态及主流意识形态概念
意识形态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占统治地位的阶级或集团为维护和发展其统治而建构的价值观念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它是对各种社会意识形式的总体性提炼和概括,在该社会精神生活领域占统治地位。马克思指出,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观念不过是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关系在观念上的表现。统治阶级不仅是物质生产的控制者,也是思想观念生产的控制者,调节自己时代的思想观念的生产和分配。作为统治阶级思想观念的意识形态,实际上就是“制度化的思想体系”,是对一种社会制度合法性的基础论证,并以思想和价值观念形态发挥作用,目的在于使社会成员认同现存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意识形态应当是目的性与因果性的统一,也即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的统一。意识形态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统治阶级或集团自觉建构的。主流意识形态,也即核心意识形态。它是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是统治阶级价值观念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中的核心价值观念体系和行为规范体系。主流意识形态是对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和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反映。主流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统摄意识形态,并进而统摄全社会的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它对经济基础、政治上层建筑、人的发展、传统文化、民族精神、国民心理、文学艺术等都有重要的影响,在有的情况下具有决定性作用。
二、意识形态结构与功能理论
1.意识形态的结构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意识形态是复杂的价值观念系统或价值观念群。它是由多种单独价值观念相互联系、相互作用所构成的价值观念系统的整体形式。马克思在《哲学的贫困》一书中评论黑格尔的辩证法时,曾对意识形态的结构作过精彩表述。他指出,在理性的辩证运动过程中,“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的融合,就形成一个新的思想,即它们的合题。这个新的思想又分为两个彼此矛盾的思想,而这两个思想又融合成新的合题。从这种生育过程中产生出思想群。同简单的范畴一样,思想群也遵循这个辩证运动,它也有一个矛盾的群作为反题。从这两个思想群中产生出新的思想群,即它们的合题”。又进一步指出:“正如从简单范畴的辩证运动中产生出群一样,从群的辩证运动中产生出系列,从系列的辩证运动中又产生出整个体系。”意识形态就是这种思想“群”、思想“系列”、思想“体系”,即思想——价值观念系统。不过,它不是一般的观念群或观念系统,而是统治阶级自觉建立并为维持统治秩序而存在的价值观念系统。可以进一步这样描写意识形态,它是一个严密的价值观念系统,在横向联系上,有若干领域和方面的区别。在纵向联系上,它有高低层次的差别,逻辑关系是包含与从属关系。意识形态,包括全部社会思想和价值观念系统都具有这种明显的网状结构。这是因为,意识形态,包括全部社会思想和价值观念系统都不是人的头脑自生的,而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面”。
2.意识形态的功能
意识形态具有如下功能:一是引领功能。马克思指出,人是有意识的存在物,人之所以区别于动物,在于他的生命活动是有意识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的一个根本差别是:自然现象都是自发的,而社会现象都是人的意识和目的作用的结果。意识形态的首要功能就是引领社会的价值观念,并进而引导每个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和行为。它能够通过引领社会的多元价值观念,引导社会成员建立对社会主流意识形态的信念,认同和维护现行制度和秩序,自觉遵守现行行为规范,为实现统治阶级或集团的目的服务。二是凝聚功能。意识形态总是通过系统性的论证,以深刻的学术性语言证明自身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凝聚整个意识形态及全社会的价值观念体系,进而证明制度和秩序的合理性、合法性,使社会成员认同并建立信念,从而凝聚和团结全社会。意识形态的凝聚功能是靠其核心(主流)意识形态发挥作用的。被认同并已成为社会大多数成员信念的核心(主流)意识形态,具有强大的逻辑能量,能够吸引、凝聚、制约其他价值观念和价值观念系统,产生向着核心(主流)意识形态规定的趋向,并围绕核心(主流)意识形态运动。三是稳定功能。主流意识形态一旦形成,就具有很大的稳定性。整个意识形态系统和系统内的价值观念不会轻易发生改变。在意识形态系统里,核心(主流)意识形态是系统稳定的中流砥柱,具有强大的系统稳定控制力(逻辑力)。即使价值观念冲突碰撞激烈,核心(主流)意识形态周围的某些价值观念发生动摇或变更,也难以改变整个意识形态系统。只要核心(主流)意识形态的基本点保持着相对的稳定,整个意识形态系统的稳定就可维持,并有螺旋式提升的可能。四是转化功能。转化功能指意识形态或主流意识形态能够转化为巨大的物质力量,维护或推动政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发展。马克思说:“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意识形态转化为物质力量,首先表现为维护或推动政治上层建筑发展。其次表现为直接或间接地维护或推动经济基础发展。五是自建构功能。自建构功能是指意识形态或主流意识形态在外界环境和各种价值观念的作用下,科学地吸收新因素,克服不合理因素,不断发展和超越自身的自我调节和完善的过程、能力和作用。自建构功能表现为两个过程:第一,同化外来信息过程。第二,自我超越过程。自建构功能是意识形态能动性的重要表现,也是保持意识形态稳定性、超越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的重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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