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张政军:“管资本为主”:国资委如何当好股东?

2014年01月24日08:43   来源:经济网-中国经济周刊

原标题:【 热点观察】“管资本为主”:国资委如何当好股东?

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指出“……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重点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保障国家安全”。根据《决定》的精神,国资委的功能定位应做出什么调整?

笔者认为,《决定》提出的“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对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给出了三个框架性方向:1.国资委的功能定位是“管资本”;2.国资委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方式是“管资本”,包括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国有资本投资公司”;3.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中需要加强“资本投资运营”功能。

国资委的功能定位是“管资本”

“管资本为主”,就是要把国资委的功能、目标和主要职责聚焦到“管资本”。未来,在国有企业以及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治理体系中,国资委作为“纯粹的出资人”,其功能、目标和职责都应围绕“一个积极开展资本运营和投资的国有股东”来界定。

一方面,国资委成为一个纯粹的出资人。凡属于社会公共管理、行业监管等其他职责,都应该从国资委分离出去。凡属于地方国资法规起草、国家所有权政策拟定、国有资本布局调整、国有资本目标确定等推进企业改革方面的职责,由于政府、人大是实际决策者,国资委的定位应是牵头组织者、参与方或具体方案起草者。

另一方面,国资委行使出资人职责本身,需要按照法律规范和符合公司治理基本原则的股东定位来开展。具体表现为:凡属于董事会的权责,交给董事会行使(以分类管理为框架,以打造拥有较强能力的规范董事会为前提);国资委只管股东会和股东应该发挥的作用,以及在股东会或股东权限范围内对董事会成员的选任、考核、薪酬决定和监督,战略、投资、财务绩效也以发挥知情、监督、评估等作用为主。

需要强调的是,国资委作为股东,应发挥积极的资本调整、进退功能,比如对于战略上不具有重要性的企业,应逐渐退出国有资本,投向需要国有资本发挥作用的领域,具体手段可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来实现。

国资委“管资本”的重要实现形式

“管资本”与“管人、管事、管资产”都是我国特定环境下的用语。笔者的理解是,“管资本”的核心思想是国资委按照一个真正的股东来行使股权。

首先,紧紧围绕“现代法人治理结构”的特点来开展“管资本”。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制定、任免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资本增减等渠道行使所有权;通过公司治理体系的构建来提高所有权监管的效率。其中很重要一点是,坚持董事会在国有企业治理中发挥中心作用,使其具有独立性、专业性和可问责;按照股东或股东会的权责范围来行事。

所有权机构主要功能是:国家所有权政策起草和实施,董事会、监事会提名任免,监管公司战略、年度报告和公司绩效。作为知情、积极的所有者,制定出一项清楚和一致的所有权政策,确保国有企业治理具有必要的专业化程度和有效性,并以透明和问责的方式贯彻实施;不应陷入企业日常管理。

其次,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是国资委“管资本”的重要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定位应该是“进退和调整”;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定位应该是“投资为主,发挥控制力和影响力”。属于公共服务或自然垄断领域的企业,资本运营特征不强,可由国资委直接行使所有权监管。凡属特定功能、战略重要和完全商业竞争等类别的企业,都可以纳入到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范畴。

根据功能和目标不同,国有资本运营、投资公司的业务包括持股和资本运营(投、退以及重组整合),对于持股,其目标就是采用更加市场化的公司治理框架、更加专业化的监管来提高国有资本的长期价值;对于资本运营(投、退和重组整合),其目标是通过国有资本的积极进退,来更好地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置。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万鹏、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