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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一号文件“放活土地经营权”对农民释放红利“三农”专家呼吁

以法治方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2014年01月22日16:56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以法治方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解读中央一号文件法治精神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迅速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进城,“谁来种地”成为发展现代农业难以绕开的话题。

刚刚公布的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被正式提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层面。

土地经营权从承包权分离,其实质是在倒逼改革,意在使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这是采访中专家们的一致观点,此举亦被看作是通过改革对农民释放红利。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有4次提到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有3次出现在“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这一章节。这意味着必须以法治的方式推进改革,这也是土地制度改革的突破口。

专家表示,此次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许多法律如土地管理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都需要根据中央的新精神重新修改;还有许多相关配套的法规、条例、政策,也都需要修改或制定。

凡此种种,都不是短期内可以完成的。

因此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

土地经营权二次分离

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放活土地经营权,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二次分离。

土地承包经营权包含“承包”和“经营”两个要素,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派生出承包权和经营权。

放活土地经营权,意味着承包人可以转包、出租等方式让与土地经营权,同时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次分离,是在上世纪80年代初。

1978年,我国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承包经营权从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分离。

1979年,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渐在全国推开。到1983年年底,全国绝大多数生产队采取了大包干的土地承包形式。

联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农民劳动的积极性,农业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农地生产过程中的效率问题迅速被释放出来。据测算,1979年至1984年,中国农业(不含村和村以下)年均增长7.98%,种植业增长6.77%,超过二战后世界各国农业的增长速度。

如果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结构的一次分离,是为了解决农地生产过程中的效率问题,那么,经营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次分离,则是为了有效解决农地资源优化配置问题。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一次分离是为了强化农民权利;二次分离是为了保护农民利益。”“三农”问题专家党国英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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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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