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户籍制度实行“因人而异”的分类改革。文件指出“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促进有能力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辜胜阻认为,要依据城市综合承载力,对不同类型农民工群体逐步放宽落户条件。要优先把有稳定劳动关系,长期举家工作、生活在城市,有稳定住所、工作和收入,并基本融入城市的“沉淀型”农民工流动人口逐步转为城镇居民。要重点解决新生代农民工落户问题。在农民工市民化的进程中,新生代农民工是市民化意愿最强、市民化过程最为迫切,同时也是比较容易融入城市的群体。户籍改革是非常复杂的问题,有调查表明,74%的农民工,不愿意放弃农村的户籍。为什么?因为现在农村的户籍含金量越来越高,有宅基地、承包地和各种补贴,特别是土地制度改革,使其含金量更高。户籍改革中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坚持自愿的原则。
三是落户条件实行“因城而异”的差别化政策。辜胜阻谈到,户籍制度改革要采取“分类指导、因城而异、因群而异”的原则,按城市类型、经济规模和人口特征采取不同的户籍迁移管理办法。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开放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对小城市全面放开,对中等城市有序放开,对大城市合理确定落户条件,对特大城市严格控制,这是因城而异。
最后,辜胜阻强调,改革要实现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文件提出“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制定相关政策,解决好辖区内农业转移人口在本地城镇的落户问题”。这体现了“摸着石头过河”与顶层设计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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