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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

王雍君:推进五项财政改革 破除涉农体制机制弊端

2014年01月20日08:3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其三,对基层政府实行充分的财政分权。王雍君认为,中央政府及其掌管涉农事务的主要部委,包括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水利部、科技部等,仍然需要对全国性的涉农事务做出规划和指导,但大量具体的涉农事项的决策和资源,应充分下放给基层政府。涉农的部门专款应大幅削减。应切实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之规定:“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经济社会事项,一律下放地方和基层管理。”《决定》关于压专款、扩一般的以下规定,亦应尽快推动:“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引导类、救济类、应急类专项,对保留专项进行甄别,属地方事务的划入一般性转移支付。” 另外,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直接测算到县级财政。这项措施,很可能比几年前启动的“省管县”和学界讨论的“三级财政”更为切实可行,也更有效。中国亟需转变观念:基层政府才是农业现代化和涉农管理的主力军和生力军。自上而下的涉农治理与管理模式,实践早已证明无力解决中国的农业现代化问题。垂直性的等级式治理模式对于控制目的可能有效,但对于管理好公共规划和保障充分的公共服务,很难有什么真正的效果。涉农管理和治理的出路在于建设一个强有力也强有效的基层政府。必须赋予基层政府统筹管理基层事务的权力和充分的资源。垂直治理模式应尽快让位于横向治理为主的涉农治理模式。基层政权组织应加强而不是削弱。高层级政府应致力于激发基层政府自主治理本地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只有推动真正意义上的财政分权化改革,在此基础上发展良好的监督机制和公民参与机制,才能为中国的农业现代化和涉农治理带来光明前景。

其四,致力推动农业保险体系建设。王雍君讲到,农业为高风险、低收益产业。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市场与天气。与许多国家相比,中国的农业更易受各种自然灾害的影响。建立有效的农业保险机制对中国非常重要且十分紧迫。目前中国已经发展了各种形式的商业保险体系,但农业保险却没有纳入其中,农业保险产品在商业保险市场上十分匮乏,农民应对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的能力十分脆弱,这是影响农业比较收益的重要因素,也是导致中国农业无法与发达国家竞争的重要原因。鉴于此,各级政府应致力开发涉农政策性保险机制,包括资助涉农方面的商业保险。否则,中国农民将继续承受可能致其血本无归的各类风险。

最后,王雍君强调,基层政府的预算机制和人大工作机制须做深度改革。具体措施包括:确保预算完整性,将各类政府性涉农资金纳入预算准备、编制、审查、批准、执行、评估和审计程序,主要依赖预算程序完成统筹管理之重任;加强基层人大和审计部门的作用,逐步将预算监督的重心从垂直监督转向横向监督;改进基层人大的工作机制,将达到一定金额的预算事项,纳入基层人大的座谈、听证、评估、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范围;率先在基层推动三中全会《决定》之如下规定:“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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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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