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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金林:法治政府不能止于建章立制

2014年01月14日10:48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法治政府不能止于建章立制

“广州、上海、北京、南昌、成都、苏州、哈尔滨、贵阳、宁波、南京,”2013年12月30日,《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3》发布会暨法治政府高峰论坛在京召开,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公布了法治政府评估排名前十的城市。据悉,这是首次由学术机构对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评估,会议由法治政府协同创新中心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联合主办。

53个城市7个一级指标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3》课题组负责人马怀德介绍,此次评估是以我国法律赋予了地方立法权的53个城市为评估对象,共设计了7个一级指标,分别是机构职能及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矛盾化解与行政争议解决,加上对公众满意度的调查。下分30个二级指标、60个三级指标,并根据各指标的重要性和均衡度综合确定了权重。在设计这个指标体系时,注重选择客观真实、可测量、可重复的数据作为评估的标准。

据了解,课题组在设计这个指标体系时,主要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指引,并参照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

对此次评估报告,与会者均表示,这对于推动我国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具有重要作用,值得肯定。对于如何完善评估活动、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专家学者也畅所欲言。制度本身也需要评估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主任、教授杨小军首先提出法治政府评估的指标还需要研究:第一,上述纲要、意见和决定能不能成为法治政府指标体系的依据?这涉及对法治政府的界定问题。第二,对于完全从公开途径找不到数据的指标,是否考虑内外指标的结合?这就需要有一套正当性、科学性的理论基础。比如说权重,哪一个数占多少权重,要有一个权重的正当性理由。第三,建章立制就是法治政府吗?制度建设作为评估的主要内容,作为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肯定是一个重要的抓手,但建立的是什么内容的制度,还应当考虑。

国务院法制办社会司司长李岳德也提出,有制度不一定就是法治政府,评估法治政府主要看制度的好与坏,是否有效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刘沛也表示,在建章立制方面的评估,不但要考察有没有相关制度,还要考察这个制度是否合理,既考察其正面因素,也要考察负面因素。刘沛认为,对于政府部门的违规乃至违法行为,要加重它的负面分值。

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伟东进一步提出,制度建设和行政决策是不是可以分开,此次评估把制度建设放在行政决策当中是比较低的。而且制度本身和制度落实之间如何体现出来,也需要设定评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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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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