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的种种变化表明,国家的司法活动变得史无前例的公开透明,阳光司法从未像今天这样灿烂。中国司法公开正迎来一场浩大的程序革命
互联网是一场技术革命,其对中国司法所带来的深刻影响,亦不啻为一场程序革命。2013年12月11日,“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正式开通,这意味着坐在家里轻点鼠标“旁听”庭审将成为现实。而回顾一年来的司法发展,开通“中国法院庭审直播网”只是这场司法公开程序革命中的一个细节。
没有公开则无正义
2013年11月21日9时57分,“@最高人民法院”正式上线,这是全国首个国家级官方微博。与此同时,“全国法院微博发布厅”也正式在新浪微博平台亮相,成为首个上至国家级别下涵全国31个省级机构的微博发布厅。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曾几何时,在网络新媒体的一路夹击下,司法工作陷入疲于应付舆情危机的被动状态。但过去的一年,有人说是法院的“微博年”,全国法院官方微博新增六百六十多个,微博成为法院主动拥抱新媒体的漂亮身姿,也让司法公开的窗口更加敞亮。而这场司法公开的主动战,得益于高层对公开价值的高度重视。
司法公开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性要求,透明度成为国民判断司法文明的重要标尺。透明的司法不仅能够增强民众对个案正义的认同,有效保护影响性诉讼中的法官权威,同时还能够向社会传递司法运送正义的价值理念,改变民众对生死判官的传统认知。因此与其他司法政策相比,司法公开更易获得政治和民间系统的支持,也是近年来各项司法政策执行中最具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一项。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历史性地写入了推进审判公开的内容。最高院周强院长更是多次强调,要全面落实司法公开原则,确保审判权在阳光下运行。
由于司法与传媒的紧张关系,二者往往会因为缺乏足够有效的沟通而“擦枪走火”。面对日趋强烈的媒体监督,司法机关逐渐认识到公开才是最好的释疑。5月28日,周强在全国法院新闻宣传工作会议上表示,要深刻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化解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碎片化所产生的不良影响,让依法独立审判与舆论监督良性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番讲话,被舆论解读为司法机关放下身段主动与媒体交朋友,显现出司法对媒体的尊重和开放。
司法判断既是专业知识的运用,也是对复杂事实和证据的审裁,这对阻隔在法庭之外的大众而言,仅凭常识或道德很难对裁判结果作出准确而适当的评判。公共舆论对司法结果的评判,往往是借助于对程序适用的观察,看司法机关是否严格遵照了正当法律程序。为此,最高院着力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等三大平台建设。一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18场新闻发布会,公布司法解释,发布典型案例,举行公众开放日、通报案件审判情况,一层层掀开法律的神秘面纱,走进司法阳光。
不脱敏的透明审判
11月28日,最高院公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法院应当积极创新庭审公开的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方式适时公开庭审过程。6天后的“12·4”公众开放日,最高人民法院身体力行,首次利用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奇虎腾讯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庭审全过程。
司法过程的公开,既取决于社会关于透明司法的共识,也取决于内部通过公开增强公正的默契。回顾2013年,9月具有别样的意义,被舆论称为中国的“审判季”。9月22日,在出人意外地通过微博公布审理细节之后,薄熙来案公开宣判,再度让人意想不到的是,法院连判决书也一并全文公布;随后李某某强奸案、王书金案等敏感案件都通过微博公开宣判。司法的结果与过程直接关系到公共安全和公民权利的救赎。正因为如此,司法公开的价值从来不单单体现在个案的程序正义之中,更辐射到对整个社会的法治传递上。因为很大程度上,社会领域的法治认知与理念嬗变,主要来源于人们对司法的直观感受。对民众来说,他们对司法文明与否、进步与否的直观判断,主要来自这一国家权威活动的公开、透明与可接受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