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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开的程序革命

2014年01月08日13:58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司法公开的程序革命

以往的一些重大敏感案件,庭审多严格按照“剧本”认认真真走过场,最终被告人完全认罪的裁判结论,多缺乏司法逻辑的公开展示,难免让人会生出一些猜疑来。但薄熙来案审判中,法院引入了微博直播,采用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及时、充分、客观、准确地披露庭审重要信息。其详尽程度,有人称几乎是把庭审笔录直接贴上去,内容毫不避讳,让原本以为不过是场“形式审判”的民众,完全惊叹于司法公开的魄力。在这些个案中,司法机关借助微博和网络平台,以开放化的程序安排将人们原以为会静悄悄的宣判提前公布于众,还在判决的环节上下足了透明化的功夫。

一年来,司法公开的路径清晰显示,通过微博直播庭审,已成为中国司法庭审过程公开的一个新路径。《2013年新浪政法微博报告》显示,我国有近20个省的法院系统出现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例。更有数据显示,浙江全省法院目前1758个审判法庭全部实现数字化,江苏全省2279个科技审判法庭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据不完全统计,2013年以来,江苏法院共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近600场次。河南法院自2010年9月实行庭审网络直播以来,到2013年上半年共庭审直播案件33793件,其庭审直播网的累计点击量高达1270万余次。小小微博,正成为嫁接司法与社会的一道道桥梁。

裁判文书上网

域外的经验表明,司法公开的核心在于裁判文书公开,因为裁判文书是直接承载庭审活动、体现审判结果的公共产品,将其公开能够向外界展示司法的逻辑过程,避免庭审公开可能带来的“舆论审判”风险。对中国而言,裁判文书公开,更具有倒逼司法公正的现实意义。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推动裁判文书上网上力度空前。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司法公开调研会,将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列为重点。不到两个月,中国裁判文书网正式上线。为了实质性推动这项工作,最高院率先垂范,于7月2日出台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规定最高院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首批公布的50个生效裁判文书中,就包含一些备受社会关注的案件,如李新功强奸猥亵儿童案、甘露不服暨南大学开除学籍决定案以及“泥人张”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不再根据案件类型、影响大小选择性公开,而是覆盖到所有案件,如此不留余地的公开力度震动全国。

一直以来,裁判文书质量不高、说理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使得裁判文书上网总因为种种顾虑而进展迟缓。事实上,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自上而下设定公开期限,恰是倒逼各级法院提高裁判质量的最佳选择。恰如周强所言,“通过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形成倒逼机制,确保法律的正确统一适用,增进公众对裁判文书的理解,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在最高院的导向下,一年来网晒裁判文书成为很多法院倒逼法官责任心和司法公正的主动抉择。

11月27日,最高院又在深圳召开全国法院司法公开推进会,中国裁判文书网与各高院裁判文书传送平台正式联网,意味着全国三千余家法院的裁判文书将集中传送到统一的网络平台上公布。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要求除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和以调解结案的4种情形外,从2014年1月1日起,全国三千多家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要统一公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如此大力度统一推进全国裁判文书上网,无疑是传统司法公开工作的一次巨大革命。

一年来的种种变化表明,国家的司法活动变得史无前例的公开透明,阳光司法从未像今天这样灿烂。12月初,浙江法院率先发布“阳光司法指数”,对审务公开、立案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公开、保障机制等进行全方位检测,且不忌讳省高院立案庭审公开排名倒数第一,这样的自我诊治获得了舆论的高度赞誉。在裁判文书上网的倒逼效应下,中国司法公开正迎来一场浩大的程序革命,在可预见的将来,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公信力也必将从中获得加强。(傅达林汪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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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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