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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改革既得利益的突破口

——访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原校长 江平先生

人民论坛记者刘赫 

2013年11月05日16:04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选好改革既得利益的突破口

  “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升级,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

  人民论坛记者:您认为中国改革的“攻坚期和深水区”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如何在深化改革的同时不出现“颠覆性错误”?

  江平:我认为“深水区”是指要解决改革过程中过去没有解决的深层次矛盾,既然是深层次矛盾可能就要牵扯到一部分人的利益调整。而“攻坚期”,我认为是要培养真正的中国竞争力。什么是真正的竞争力?从GDP总量看,中国目前世界第二,但从国家竞争力看,应该在十几位到二十几位之间徘徊。在一些领域,企业仍需要依靠政府保护和推动,如出口补贴等,我觉得这离真正具有国际竞争力还有些差距。如果把我们的企业都放到世界市场经济的大海里让其自由游泳的话,可能还有些风险。中国(上海)自贸区的成立也是出于这样的考虑。在国际规则下,让企业参与国际竞争,成功了总结经验并逐步扩展,以提高中国真正的竞争力。这也是李克强总理一直所强调的,我们不是用政府政策在保护或者推动,而是在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基础上,转变政府职能,充分释放市场活力。

  “颠覆性错误”,是我听到的国家领导人比较新颖的提法。我的理解是,我们应该吸取前苏联的经验教训,不能在经济体制改革未深化完善的时候,就急于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我认为中国下一阶段改革的大方向是,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升级,政治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改革不是急于就能求成的。

  财政和税收是动摇既得利益阻碍改革的重点

  人民论坛记者:请您从法治建设角度谈谈既得利益与改革的关系。对于当下中国,从哪些方面入手可以突破既得利益对改革的阻碍?您对十八届三中全会有哪些期待?

  江平:我把既得利益者理解为少数人而不是多数人,因此,依靠既得利益者推动改革还是比较困难的。这就需要法治建设,通过法律进行约束和限制。法律的重要性在于它可以作为社会公认的行为准则,保证社会秩序正常运转。深化改革需要通过法律的形式贯彻执行,一来可以体现全民意志,二来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可以通过法令作为后盾,将改革的意志贯彻下去。

  突破既得利益对改革的阻碍,我认为重点在于财政和税收两个方面。财政包括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目前中央财政状况比较好,地方财政差异比较大,有些地方财政状况不容乐观。需要努力加强对财政预算的有效监督和合理控制,提高财政预算的透明度,信息发布的公开性及政府的公信力,缩减预算与决算差额。第二,调整税收政策。税收政策改革,尤其是税种的调整,是通过二次分配体现社会公平的直接举措,是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利益均衡的关键所在。最大难点在于如何达成社会共识。我认为,不能单纯地降低富人收入,更重要的还是要提高穷人收入,提高社会人均最低工资水平。

  对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期待:经济领域,很明显的是会加速土地流转,主要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这其中包括三种土地:一是耕地,要严格保护和限制;二是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肯定会大大放宽。依据《物权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应享受与城市国有土地一样的权利;三是宅基地,也会相应地鼓励流动,但具体办法需要深入研究,值得拭目以待。另外,类似自贸区的具体改革政策的出台是可以寄予很大希望的。法治领域,有人建议对法院行政系统进行改革,我个人是赞同的,但难度比较大。现在只是草案,需要进一步讨论,需要考虑如何协调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政治领域,主要是以行政审批改革为主转变政府职能,关键是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社会领域,重点在于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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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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