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泽炎
维护用人单位与人才的正当权益。从目前我国人才市场运行情况来看,经常容易发生四类侵犯用人单位和人才正当权益的现象。一是就业歧视问题,用人单位提出性别、年龄、学历、地域等歧视性录用条件;二是虚假信息问题,“假档案、假履历、假鉴定”现象时常出现;三是隐私保护问题,人才和用人单位信息被肆意流传,不时受到骚扰;四是信任问题,视契约关系如同儿戏,有的用人单位许以“海口承诺”,到最后根本难以兑现。为此,要提高政府对人才市场监管的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自律和协调作用,采用经济、行政、法律、社会舆论等手段,加强人才市场法规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加大不良市场运作行为的惩治力度,强化人才市场法制化程度。要加快人才和用人单位信用体系建设,扩大信用体系的查询范围,提高人才和用人单位的透明度,增强基于职业道德的声誉激励效果,加大违规惩治力度。
加强人才市场运行标准建设。我国至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全国性的人才中介服务企业和品牌,适应大市场人才配置的需要,要建立和完善人才市场及运行标准,不断提高人才市场服务水平。要有合理的职能定位,理顺政府与人才市场的职能关系,推动人才市场管办分离,实现政事、政企分开,明确人才市场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形成与其它要素市场相贯通的新型人才市场管理体制。要建立职业化、专业化从业人员队伍,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和开发的投入,塑造他们的职业精神与职业道德,尽快实现人才市场服务人员的职业化、专业化。要大力倡导诚信服务的文化,逐渐建立人才市场品牌。(作者系中国人才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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