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田旭
胡锦涛同志曾发表讲话指出:“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即是我前面讲到的政府、社会组织要联合起来,共同为人们提供各种各样的服务。
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的各种体制和机制。政府始终是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要加强制度建设,如是否具有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是否在全社会建立了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制度。中央现在也提出要求,要畅通老百姓表达的渠道。三中全会决定中也明确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
要建立健全矛盾化解的机制。矛盾多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化解矛盾的体制和机制。什么样的社会都会有矛盾,但是智慧的政府管理就应该拥有矛盾的化解机制。有矛盾有问题,能够及时化解解决。那么就要求我们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这三种调解资源整合起来,形成一个大调解的工作格局。矛盾刚产生时我们要发挥人民调解的作用,包括社会组织组成的第三方,如医患关系矛盾调解委员会,劳资矛盾有工会来调节,农村的矛盾有村民委员会等等,在基层第一时间进行矛盾调解。当人民调解无法解决时再进入行政调解,继而进入司法调解。简单来说,就是各个层面都有化解矛盾的体制和机制。这样在第一时间及时化解矛盾,就会降低我们社会治理的成本,维护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三是发挥基层社会自治的作用。从基础上来讲,在基层进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就是要把社区建设和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这件事情做好。每个人都不是在空中生活,而是在社区生活。我们原来单位体制内的管理职能已经瓦解了,不像计划经济体制下每一个人只要工作,政府就能够通过单位体制进行服务和管理。现在很多人不在体制内,他们都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甚至是个体户。对这些“社会人”的服务和管理,单位体制已经不能覆盖。那么“社会人”要如何服务和管理呢,靠的就是社区。
社区服务首先包括政府的服务体系建设,如老百姓办理户口,领取养老金,办理医疗保险等,一站式的服务要深入到街道和社区,方便老百姓办理相关事务。其次是市场的服务体系,一个社区要有超市、餐厅等,社区一旦建立起来,市场会自发配置这些资源。第三是社区公益服务体系。这一部分目前在我国做得非常不到位,却又是对社区老百姓极为重要的。公益服务,主要是对老百姓民生方面的服务。比如养老,当政府的养老机构无法覆盖,便可以动员社区养老。社区里面一些社会组织可以为孤寡老人送饭、组织老人活动。除却养老,还有培训,孩子的照顾等,这些都是靠社区的公益服务来完成的。公益服务还包括给社区不同年龄和性别的居民提供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生活,如舞蹈队、秧歌队,合唱团,年轻人喜欢的围棋、电脑,等等。让老百姓玩的开心,增进交往和友谊,也能够在这些活动里释放工作过程中的压力。这些都属于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以及社工组成的社区公益服务体系的范畴。
社区的居民都加入了不同的社会组织里面,成为志愿者,参与到不同的活动中,在现今的中国这一点是很重要的。如果这一部分能够加强,也能够促进前面说的思想道德建设。幸福感不是靠钱来衡量的,而是我在社区生活里面有没有归属感、幸福感。社区建设做好了,人们的幸福感才会得到提升,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会更加亲密。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也是人们幸福感体现最明显的地方。尤其是对外来流动人口,离开了熟悉的家乡,原本就会产生孤独感。他们在社区生活中需要重建家庭关系,重建邻里关系。在良好的社区服务下,才能消除他们的心灵孤寂,才能让他们融入社会与大家和谐相处,真正将“陌生人社会”变成“熟人社会”。
我们现在特别强调初级群体里面,这种面对面交流带来的亲切感、温暖和人跟人之间的友情。人不仅是物质的人,还是社会的人,也是精神文化的人,这几方面的需求都要得到满足。社区建设就要重建人跟人之间的这种初级关系。政府负责管理的是基本的公共服务,是对宏观的社会事务的管理。而以上这些事情只能依靠基层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自治来实现。这就是社会治理在社区这一部分尤为重要的原因。
我们说到社会组织,要发挥其服务社会、表达诉求、规范行为、社会监督的作用。在基层社区、基层自治中,一部分是关注社区建设,另一部分是关注社会组织的发展。社会组织有一部分在社区里,除此之外还有类似环境保护组织的各种专门领域的一些社会组织。比如慈善组织,社会上一些相对较富裕的人在看见社会中一些贫困的群体生活艰难的时候,会想要提供捐助。那么需要我们慈善公益组织发展起来,为社会中有钱人帮助贫困的人提供平台,先富带后富。
做好社会治理还需要公民的广泛参与。比如城市规划,政府要充分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让老百姓将自己的意见反映出来,再根据老百姓反映的情况去制定政策,这个政策才科学、民主,才不会遭人反感。现在很多政府在政策出台之前,都会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决定》中还提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政府在进行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之前,一定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即是说这些跟民生相关的政策,如公共服务政策、养老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或者是重大的项目实施,都要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前我们在相关事情上,都是进行经济效益评估。但如今对老百姓来说,社会效益评估也很重要。比如说某一个项目的实施,会给当地带来极大的环境污染,那么老百姓是绝对不会支持的。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特别强调了要创新社会治理,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向春玲:社会治理已经被提到了国家治理的层面,经济改革这么多年,我们经济、物质、财富都在不断的增加,蛋糕做大了,但该怎么分?就好比一个家,我们从外面将很多物质性的东西搬到家里来,但是搬到家里该怎么放,一定要公平有序。有些人拿得多,有些人拿得少,从而社会出现不和谐、不稳定,这就需要提高国家和社会治理水平,需要制定公平的分配规则,完善和制定更加精细化的规章制度,需要政府不光是管制、强制,而是要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从经济建设获得的财富,让更多的人能够共享。社会治理的一个最大价值取向就是公共利益最大化,而不是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的最大化,让更多的人享受发展的果实,群众才会有积极性参与国家现代化的建设,才能真正把社会的活力激发出来。
我们讲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首先说“发展是为了人民”,但我觉得还有一层意思也十分重要,就是“发展要依靠人民”。自改革开放以来前20多年我们通过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对外贸易,实现了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2008年国际社会发生了金融危机,西方国家的经济受到重创。我们及时提出了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结构,扩内需,也就是说,今后我国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只能靠我们自己。那么今后的发展,仅仅依靠八千多万共产党员,亦或是七百多万公务员是实现不了的,所以说必须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是因为发展要依靠人民,所以第三句话是“发展的成果必须人民共享”。现在中央在不断强调创新,强调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激发社会活力。所以这次社会治理跟以往的意义不同之处是强调社会活力,以前讲到社会管理强调维护社会稳定,而这次强调要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比从前更向前推进了一个层次。不仅要协调关系,化解矛盾,还要把社会力量调动起来,即不仅仅是稳定,还要有活力。所以报告中还提到 “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活力就要把群众的积极性调动起来,那就要让群众享受到发展中的成果。
我们现在很多地方做的还是不错的,把节省出来的三公经费,分给老百姓,去解决民生问题。发展社会组织,让公民来参与,发展的成果更多让老百姓来享受,社会活力才会出现。不能像从前那样的强制、压制、控制,所以我们很多的制度要改革。就像经济领域改革,政府不断向市场放权。在社会治理方面,也要求政府不断的向社会放权。社会能够承担的事情让社会去做,社会才有积极性,社会活力才会出现,社会治理才能更加有序、更加和谐。
我觉得这次社会治理很重要的一个目标定位就是激发社会的活力。解放思想,解放生产力,还要解放社会活力。这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一个目标创新、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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