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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地方廉政新举措

2013年12月02日09:1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制度化了,地方改革创新才不是“一阵风”

“广州网上发布行政权力清单”、“陕西高陵官员上电视晒房”、“安徽宿州书记市长带头登报承诺杜绝红包”……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各地兴起了一波新的廉政改革尝试。

这些新的尝试究竟能否遏制腐败?它们有没有全国推广的可操作性?它们是否只是“一阵风”?中国青年报记者访问专家探究:地方廉政创新,成色几何?

六成创新集中在“廉政建设”

据中国青年报记者不完全统计,十八届三中全会后被公开报道的17条地方改革新尝试中,廉政方面的有11条,占到六成以上。此外有4地推出户籍制度改革举措,两地作出信访制度改革。

目前廉政的新探索,包括广东、河南、广西、陕西、安徽、浙江、青海、湖南8个省份,涵盖政务公开、官员财产信息公开、严管三公经费、舆论监督、公共服务领域向社会开放等内容。

其中,最“多管齐下”的当属广东。在十八届三中全会闭幕后第二天,广东省纪委重申“公务通信不得挟带贺卡”,9天之后,广东省人民政府发文要求铁路建设融资向社会投资者开放。

创新,不只是省级自上而下的。11月20日,佛山市引入第三方评估新闻发布工作;紧接着的21日,广州市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各部门网站,开通了“广州市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专栏。这个专栏里公布了包含387项行政审批职权、3138项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权力清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中山大学政务学院副院长、政治学教授肖滨认为,广州市的举措具有示范效应。“广州在优化审批程序之后,进一步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有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是可以向全国推广的。”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周志忍表示,在约束政府部门的自由裁量权方面,广州的尝试并非全国首创。

他介绍,早在2010年,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下发《北京市城管执法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一览表(草案)》, “避免了同案不同罚的现象发生”。

最有“服务精神”的,当属广西多部门陆续废除“学习不对外办公”制度这一条新举措。

中央编译局比较政治与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反腐专家何增科介绍,不对外办公在全国很普遍,“但是拿着纳税人的钱,在工作的时间不正常办公,显然不合适。内部学习不应当占用给公众服务的时间,所以,广西的举措符合建立服务型政府的题中之义。”

他认为,广西各部门率先迈出这一步,值得推广。“这个推广起来并不困难,政治学习时间应该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

走向更公开的不只广东、广西,还有湖南的纪检部门。

“@三湘风纪 向广大网友问声好!”11月20日9时,湖南省纪委省监察厅正式开通官方微博,湖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建国发出第一条微博向网友问好。网友“一粒小种子”写下期待:“让民众拥有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这种公开的姿态,得到了学者的认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何兵认为:“信息公开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如果信息公开不到位,那政府信誉就会出问题,面临公众的谴责。”

一些廉政举措,则被专家指出了不足之处。

对于安徽宿州书记、市长带头登报拒绝红包的举措,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教授王文章认为,当地领导的“道德示范意义大过推广价值”。

他分析:“因为这种公开示范缺乏实际监督,只是自我道德的一种标榜、要求,能否达成这一承诺,完全靠个人的道德约束。”

对于青海“省级领导换公车需选择国产品牌”的新规定,何增科认为:“提倡用国产车也是爱国主义的表现,应该鼓励。但同时需要解决的问题是,怎么避免对已有公车的浪费,再去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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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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