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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敏:政府改革如何“放权”需细致研究和设计

2013年11月20日10:21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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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切实健全科学的宏观调控体系

《决定》提出,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

在市场在未来的资源配置中将发挥决定性作用后,政府在强调要加强市场活动监管,加强社会管理、加强环境保护、加强各类公共服务提供的基本职责之外,。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变得十分关键,这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决定》因此突出强调,要加强政府在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的作用,要健全宏观调控体系。

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就是保持经济总量平衡,促进重大经济结构协调和生产力布局优化,减缓经济周期波动影响,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随着我国日益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和对外开放进入新的阶段,全球经济周期波动的“黑天鹅”事件高发频发,将使得我们不再孤立于世界经济体系。在未来的十年,我国利率的市场化、汇率的国际化进程必将加速,我们在充分享有全球化经济红利时,面对的国际经济金融风险度也会大大增加。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健全以国家发展战略和规划为导向、以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为主要手段的宏观调控体系,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加强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与产业、价格等政策手段协调配合,提高相机抉择水平,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预见性、针对性、协同性。

在政府治理的重要政策选项上,还要积极形成参与国际宏观经济政策协调的机制,增强我国在国际经济事务中的话语权,确立各类大宗商品的定价权,占领产品和产业标准的评价制定的制高点,进而推动国际经济治理结构和体系完善。

这又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也是必须经历的一个重大市场经济的考验。

(作者为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经济学博士)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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