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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升泉: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 统筹国家安全的战略之举

2013年11月18日11:16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统筹国家安全的战略之举

第三,我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将更加有效地统筹国家安全力量的使用。

国家安全面临的形势、任务、内容的变化,对国家安全力量运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保障国家安全、最大限度地维护国家整体利益的任务已经很难由一个部门或几个部门来完成,即使由专门成立的中央工作领导小组或某个方面的委员会来领导,也不能很好适应一些重大、突发性危机的处理。由于我国维护国家安全的力量分散在政府、军队等职能部门中,没有权威的国家级别的安全领导实体,在涉及较多部门时,协调难度大,反应难以做到迅速及时,对策也不易准确,处理机制的运行容易出现问题,临时性的领导机构往往不能有效调动国家资源。这就需要我们建设一种具有权威的国家安全机构和机制,从战略高度统领国家安全全局,更加有效协调整合各个部门的力量,有效应对领土主权、重大灾害、恐怖袭击等事件,增强应对国家安全威胁的能力。

第四,我国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将更加有效地统筹国家安全力量的建设。

在国家安全力量建设方面,世界发达国家已经走在前面。他们进行国家安全力量建设的共同特点是:体制结构向决策集中化与机构分散化相统一的趋势发展,形成“小核心、大范围”的力量配置,最高决策机构趋于小型化以快速应对安全危机,咨询机构分散则有利于科学决策;决策程序向规范化和灵活性高度统一的趋势发展,以立法的形式保证机构的稳定和决策的权威,同时通过合理的机制和组织设置保证高度的灵活性,满足应对危机的需要;跨部门的协调机制进一步增强,统一调配和使用资源,维护国家利益。我国在国家安全力量建设上相对滞后,主要原因是虽然有了安全领导机制但安全决策体制结构不够健全,虽然制定了《国家安全法》,但相关法律体系还不完善,虽然拥有不少的决策辅助机构,但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国家安全力量建设不协调、不统一、不平衡、效益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有利于在国家安全委员会的统一筹划协调下,有序推进国家安全领导体制机制的法律保障体系建设,健全国家安全决策机构,建立并完善相对独立的决策咨询体系,有效整合信息情报系统,不断提高安全力量的建设和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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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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