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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是如何产生的?

2013年11月14日15:07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1982年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建立退休制度的决定》,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建立了干部离休退休和退居二线的制度。这项制度对担任高级领导职务干部的年龄界限作出了规定。同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老干部离职休养的几项决定》的通知。随后,全国人大对国家领导人的任职届数作出了均不得超过两届的明确规定。从中共十二大开始,党章做出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这个规定也适合于党的领袖,但党章本身并没有明文规定领袖任职的具体届数。尽管如此,从邓小平同志开始,党的最高领导职务终身制实际上被废除。在中共十六大上,以江泽民为核心的中央政治局7位常委除胡锦涛外,全部退出中国最高领导层,以实际行动开创了党的领导人任职两届的先例,不仅在事实上确立了领导人“到年龄退休制”,还确立了“有限任期制”。在中共十八大上,胡锦涛主动提出不再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中共中央军委主席,标志着中共领导人的更替制度又向前进了一步。

应当说,中国的领导人更替制度具有自身鲜明的特色,西方是定期的换人换党,中国是定期的换人但不换党。一个制度要想运转良好,不仅要具有灵活性,还要具有延续性。西方的制度有灵活性,但缺乏延续性,往往随着新政府的建立而出现大幅的改变。中国最高权力的更替实行的是一党领导、全国选拔、长期培养、年龄限制、定期更替。其中“一党领导、全国选拔、长期培养”是对传统政治文化的继承,“年龄限制”则是中国独创,“定期更替”则是对西方制度的借鉴。这种模式综合了东西方制度的优点,避免了其缺点。

一党领导,可以避免委托代理风险并能制订长期的发展战略,全国选拔和长期培养可以在“产生成本”不高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选出最优秀、最有能力、最有实践经验的人才,可以避免西方民主制度的“只会选举、不会治国”的政治平庸化,年龄限制和定期更替则可以带来新的血液,避免政治强人和恋权恋栈的出现。

中共领导人和领导机构是如何产生的呢?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每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和候补委员的名额,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中央委员会委员出缺,由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按照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每届中央委员产生的中央领导机构和中央领导人,在下届全国代表大会期间,继续主持党的日常工作,直到下届中央委员会产生新的中央领导机构的中央领导人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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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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