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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赋:实现中国梦  基础在“三农”

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 

2013年11月12日14:25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原标题:实现中国梦 基础在“三农”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广大农村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但是,客观地讲,城乡差距还很大。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在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突出问题里边,工农城乡关系的不平衡是目前我国最大的经济和社会结构性矛盾,所以城乡发展差距是最大的差距。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深入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促进城乡共同繁荣,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要把握20个字,“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字方针既是中央对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当前推动农村发展,缩小城乡差距,最重要的是解决好三个方面的问题:

  解决好农民工问题 稳定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

  一是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稳定有序地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农民工问题可以说是中国特色,也是几十年城乡分治长期积累的问题在改革开放之后,经济起飞、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期的集中释放。推进城镇化一个很大的任务,甚至可以说是主要的任务,是实现农民的转移和城镇化,农民向城镇转移就业,既可使外出农民获得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又能使留下的农民有扩大农业经营规模的空间。所以富裕农民并不是说把农民都减少了,但是减少农民有两方面好处,一方面走出去的生活过得更好,另一方面留下来的土地可以变得更多。土地作为生产要素,应该流转、需要流转。搞现代农业,一定要有适当的规模,利用机械、使用科技。种地要有效益,首先得有一定的规模。土地要走经营规模的路子,前提就是大量的农业人口和劳动力要转移出去。土地流转的进度要和农民的转移相适应,土地经营规模也要和劳动力相适应,所以我们提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民工进入城市,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城市新增人口的主要来源,特别是建筑行业、纺织行业、冶金制造行业,主要是从外地来的农民工。农民工对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贡献之大,对我国社会结构变化、社会变迁影响之大,都是前所未有的,也是历史性的。据国家统计局监测,2012年我国农民工总数达2.63亿人,其中1.6亿在城里,其他的在县镇。

  农民工在城镇工作、居住和生活,但是他们从户籍身份看仍然是农民,是基本脱离农村而又没有真正融入城市、尚处于社会结构中第三元状态的一个庞大社会群体。新生代农民工,也就是80后、90后已经成为农民工大军的主要组成,占外出农民工的比例大约在60%。也就是说,有1亿多的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里就业,实际上,我们也不可能再指望新生代农民工回到农村种地,他们大多数人本身就没有承包地,而且绝大多数从来没有种过地,也不想再回去种地。据调查,新生代农民工没有从事过农业生产的占84.5%,希望在城里定居的占93.6%。从社会公平的角度讲,也不应该让上亿的人口把青春献给城市,把养老负担再甩给农村。因此,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调整城乡关系的角度出发,要真正打开城门,以包容的胸怀和积极的态度接纳农民工,使其逐步有序转为城市居民。当然了,也不能都进大城市,尤其是特大城市。

  近年来,中央高度重视农民工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特别是2006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5号),共40条。农民工务工就业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农民外出务工办证、收费基本取消,农民工工资水平不断提高标准,子女能在务工地接受义务教育,另外劳动保障、特别是工伤保险等也向农民工覆盖,等等。应该说有很大的进步,现在农民工可以自由支配他的劳动力,但是也要看到,实现城乡劳动力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同权同待遇,任务还十分艰巨,还需要一个过程。所以我们既要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就业、工资、社保、居住、子女上学等现实问题,为其在城市稳定就业居住奠定基础;又要着眼长远,推进城乡联动改革,逐步取消户籍制度所赋予的城乡居民身份差别,畅通农民工成长、上升通道,让具备条件的农民工在就业地逐步安家落户,使他们工作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心理融入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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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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