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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应促进不同文化资源的共生共融

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文化教研部教授 朱岚

2013年10月25日10:44   

第三,在“接地气”基础上,促进传统文化资源与现代文化资源相结合,促进乡村文化资源与城市文化资源的有机融合,建设既接续传统文脉、又富有时代风貌的现代化新城镇,提升城镇文化品位。并非只有“革故”才能“鼎新”,“返本”同样可以“开新”。比如,自然形成的传统古村落往往与大自然融为一体,寄托着传统文化天人合一、耕读传家的美好愿望。即便单从开发利用的经济价值角度看,传统村落也是不可再生的、潜在的旅游资源。首先,乡村是文化旅游资源的宝库。且不说乡村旅游、农业生态旅游本身就是重要的旅游形式,各地红红火火的“农家乐”,如果抽离去村庄的田园背景,过滤掉“农家小院”的乡土氛围,恐怕再用心经营也“乐”不起来。其次,许多村落特别是古村落本身就是现代人旅游观光的目的地,推平这些村落就等于拆毁金库。像山西独树一帜的“大院文化”旅游游人如织,贵州千户苗寨旅游长盛不衰,这些既是挖掘利用传统村落文化资源的经典例证,也是对传统文化资源最好的利用和保护。在此基础上,人口聚集到一定规模,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就可以逐渐实现就地城镇化。最后,利用传统乡村资源还可以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产品。像“沁州黄”小米、“杏花村”汾酒、西湖“龙井”茶等等,都是以传统村落为载体的。

需要强调的是,“开新”与“创意”当然是必要的,但必须建立在传统文化资源基础上。新的文化形式要与当地传统资源相结合,既突出地方特色,又赋予时代新意,才能收到内容与形式、传统与现代相辅相成、相得益彰之效果。“无中生有”、“捕风捉影”,或“小题大做”,无限放大文化资源的效应,过度进行商业化开发,虽然也可能因其华丽的现代包装而名噪一时、风光一阵,最终往往会因为不接“地气”,缺乏灵魂,逐渐淡出人们的视野。新开发的陕西法门寺旅游区之所以饱受争议,原因就在这里。同时,乡村文化中还包涵着传统风俗习惯、传统节庆等非物质文化内容,这些都是新型城镇文化建设的重要资源,略加挖掘整理,或弹掉浮尘,即可焕发出崭新的风彩。另外,独木不成林,许多文化资源是由各种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不能舍本逐末,或只见树木而忘了森林。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西安兴教寺申遗拆迁事件,有关方面以申遗为由强行拆迁寺庙建筑,把兴教寺塔与僧团的修学和生活相剥离,造成对完整的宗教生活环境的破坏。这种以毁遗来申遗的行为,无异于买椟还珠。

第四,城镇化过程中,中小城镇应主动融入大城市体系,实现不同资源包括不同文化资源的共享与互惠,实现大、中、小城镇空间上合理搭配布局、产业上相互补充相互推动、特色上百花齐放争奇斗艳的新型城镇化格局。信息化时代,加上便捷的交通,空间的距离被大大压缩,大都市圈、大城市体系已初见雏形、初成规模。各地在推进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不能囿于一地之隅,而应“高瞻远瞩”,及早谋划,主动融入大城市体系中,为城镇发展开辟和预留下更大的空间。一是通过融入大城市体系,借鸡下蛋,既解决中小城镇发展包括文化发展所需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问题,又引进先进的现代文化特别是现代科技文化资源。地方丰富独特的传统文化资源,与大城市雄厚的现代文化资源“强强联合”,互通有无,可以实现大城市与中小城镇发展的双赢互利。二是通过融入大城市体系解决中小城镇消费需求不足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消费能力决定了生产能力,文化消费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就决定了文化产业发展规模。受人口规模和经济发展程度等因素的限制,中小城镇的文化消费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与大城市体系连为一体,可以充分利用大城市强劲的文化需求和文化消费能力,以传统文化资源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开发相关文化产品,这是拉动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方面。比如,江苏泰州姜堰利用“溱潼会船甲天下”的传统文化资源,举办一年一度的溱潼会船节,但仅靠泰州本地人的文化消费,显然是难以支撑的。姜堰依托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城市体系,以上海等周边城市消费群体为其发展旅游文化产业的目标人群,不断丰富节庆的文化内涵,提升节庆的文化层次,很快叫响了“溱潼会船”这一节庆文化品牌,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依托大城市体系推进地方文化产业发展的成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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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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