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卡
官本位制以权力至上、官员至上、唯上是从理念为其基本内容
官本位制在中国已经延续上千年,难以一下子根除。特别是在中国,近现代以来,资本主义体系在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土壤上从来没有得到充分的发展过,而封建主义的遗产也从来没有彻底地清除过。因此,官本位体制直到今天仍然具有其得以存在的社会土壤。例如前段时间社会热议的“五道杠”一事,反映出官本位观念在小学生中也有流行的土壤;而媒体对一个县44名正副县长这种社会怪现象的讨论也折射出,现体制所具有的浓厚的官本位文化的现状。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来反映官本位制 “症候”。
在观念层面上看,官本位制以三大理念为其基本内容:一是权力至上的理念,认为权力可以支配一切,谁拥有了权力就可以号令天下。在对权力的崇拜中,法制和理性显得十分苍白。权大于法,官员意志可以凌驾于法律和行政法规之上,而且谁的权力大谁就是对的,即“权力真理论”。这种信念容易导致权力滥用,或者把权力作为营私工具。基于这种理解,权力被看成是一种可以与其他价值(金钱或名誉)进行交换的价值,从而促使一些人把追求官位看作是获得社会资源分配和享有特权的基本途径。
二是官员至上的理念。在官本位制下,整个社会以官位高低来评价个人价值、身份和社会地位。官员在社会中高人一等,“万般皆下品,惟有做官高”。正如,一些人评论说,“官本位抹去了一切其他职业的灵光”。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中,与政客与官僚相比,科学家和艺术家从来就没有成为社会尊崇的榜样和追求的人生理想,对许多乡绅阶级来说当官才是正途。这种“官贵民轻”、“官尊民卑”的意识,摧残人们的精神自主和人格独立,培育依附性格和奴性心态,并习惯于将自己的待遇和地位等与官员相比来确定自己的社会地位和价值。同时,在官本位制下,人们把官员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是“父母官”、掌握人们的生死祸福,因而对他们心怀敬畏,而且“子民”对“官老爷”要感恩戴德,即便这些“官老爷”未必是清官。
三是惟上是从的理念。由于在官本位制下官员只需要对上级负责,因而迎合上级的偏好和遵从上级命令就成为其行为导向。由此,官本位制形成了官僚体系内惟上是从,惟官是从,自上而下的支配与服从的关系。这种专制体制的特征和人治的价值理念都会助长腐败现象,正如阿克顿所指出的那样“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官本位体制下,对于权力的有效监督常常是缺失的。而且,在官僚阶层内部,通过自上而下的监督机制来自己监督,自己的愿望常常也会落空。由于官本位制抑制了市民社会的发展,因而市民社会的力量难以对官员进行有效监督。
当然,讨论官本位制,就要讨论这一体制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问题。在中国,封建主义社会为官本位制的产生和存在提供了经济、政治、文化环境。在封建集权的体制下,专制主义和家长制治理模式造成了严格的身份等级和官民界限,也维护了封建官僚的社会地位和绝对权威。封建宗法制度和以血亲宗族为根基的权力结构为官本位制提供政治制度保障。而且,封建官僚政治与土地所有制相互依存,为官本位的发展提供了经济条件:官僚体系依靠地主阶级提供的赋税来维持官僚体系的运转,地主阶级依赖官僚体系提供支持和保护。然而,在现代社会,这一体系已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必须被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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