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抗日战争时期,特别是经历了延安整风,系统地总结党的历史经验,系统地总结领导工作经验,党的文件明确而系统地论述了群众路线,主要代表作有三篇:1943年6月,毛泽东为中央起草的《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七大作的政治报告《论联合政府》;1945年5月,刘少奇在七大作的《关于修政党章报告》。
新中国成立后,群众路线在新的实践基础上继续丰富和发展,主要代表著作有三篇和第二个历史决议:1956年9月,邓小平在八大作的关于修改党章报告;1957年2月,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讲演;1962年1月,刘少奇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1年6月,中共中央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根据以上的文献,党的群众路线主要有六个观点: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观点;向人民群众学习的观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相一致的观点;既依靠群众又要教育引导群众前进,既反对命令主义又要反对尾巴主义的观点。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同志提出了三个十分重要而简明的观点,我们要牢记:“以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我们想问题、作决策的主要依据”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
我个人理解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党的群众路线,必须解决好两大问题。
第一,自己和群众的关系——解决好立场、感情、价值观、人生观、权力观。对于每个共产党员、每个党员领导干部,从入党起,从承担某种领导责任起,就需要搞清楚几个根本问题,树立起正确的理念,并落实于自己的言论行动。
要经常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为人民服务还是为人民币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还是半心半意、三心二意、假心假意;我为群众还是群众为我,做官当老爷,是人民的主人,还是人民的公仆;我的权力是谁给的,是人民授予的还是我买来的、骗来的、跑官跑来的;如何做到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的一致,如何处理好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
第二,如何在领导机关想问题、作决策和贯彻实践中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解决好认识论,方法论。
1943年6月1日,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对于在领导工作中坚持群众路线作出了十分生动的描绘: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
十一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指出:“群众路线,就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简明概括。这里,“两个一切”涵盖了党的群众观点、群众立场、群众感情等要求,“两个一切”和“一来一去”构成一个整体,是对群众路线的完整准确的理解、把握和运用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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