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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天林:改革需要深化的几个认识

2013年10月08日08:22   来源:学习时报

原标题:改革需要深化的几个认识

理顺各种权利的归属

理顺各种权利的归属、完善市场经济是推进改革的基础。改革开放前有一段时期,尤其是“文革”当中,在苏联模式社会主义的影响下,一度把民众的各种权利视为需要批判的对象,并在阶级斗争的名义下把各种权利归属人为打断和剥夺。这就造成了普遍的权利上的贫困和紊乱,这种贫困和紊乱至今还在方方面面体现出来,没有从根本上恢复和理顺。从权利的视角看,改革的过程就是权利主体的恢复和重建的过程。宪法和法律上规定的权利既是对过去的尊重又是对未来的稳定预期,而要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必须把国家治理的基础建立在民众稳固的权利保障上,而不是朝夕可改的政策上。不能出于一时的需要,图省事和便利,把一些原本应该归属民众的权利予以漠视或简单化,全国各地普遍上演的强拆事件就是这种态度的典型表现。忽视民众的土地等财产权利,一味强调所谓的地方发展,将会贻患无穷。实际上,民众各方面的权利都得到稳固的确立和保障后,整个国家的治理水平将会上一个很大的台阶。

当然,不可能做到所有权利短期内都归属到位,这也是渐进式改革的特点所决定的。各种权利主张之间会有矛盾甚至冲突,这就需要权衡利弊。对那些已经显示出利完全大于弊,而现行政策的实施效果已经成本巨大、饱受诟病的方面,应当迅速果断地改。比如城乡分隔的户籍制度,户籍制度的改革不但事关城镇化建设的国家发展方略,更重要的,它涉及民众的自由迁徙的宪法权利,不能简单地从一些城市的利益角度出发,怕承担不起那么多外来人口转变为户籍人口的成本压力就推迟不改。一些涉及基本权利的改革会有效推动其他方面的改革,户籍制度的改革一定会带来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制度等等方面的进一步改革。又比如劳教制度的改革,计划生育制度的改革,等等,都属于紧迫的条件成熟的改革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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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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