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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开云:以房养老是养老政策多层次多支柱背景下的多选之一

2013年09月23日11:29   来源:新京报

原标题:“以房养老”,多一种选择?

9月19日和20日,民政部连续回应“以房养老”问题。

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7000字文件,有17个字最引人注意: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此举被称“以房养老”,即把自己的房子抵押出去,每月获得养老金额。

有人认为,政府在推卸养老责任,“算计”老百姓房子。官方紧急出面表态:“以房养老”只是一种选择,与基本养老保险没有关系。

有媒体也发出评论:“以房养老”意味着养老金筹集渠道有望拓宽,不再仅依靠存款和退休金。

实际上,“以房养老”概念10年前就被提出来,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哈尔滨等地近年来也在试点“以房养老”的多种模式。

此次试点具体方案尚未出台。专家认为,这次试点要想成功,还需政府引导,为老人和保险公司出台一些优惠、鼓励政策。

这几天,孟晓苏几乎每天都在微博上“论战”。

64岁的孟晓苏是幸福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前董事长,此前,他曾在中南海工作8年,又曾长期掌舵中国房地产集团,是1998年房改课题组的组长。

在出差路上,孟晓苏没闲着。他忙于告诉他的20多万粉丝,包括另一位经济学家马光远,“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对孤寡老人来说,是一个不错的养老选择。

但很多人不认同。

今年上半年,华东师大课题组对上海1400名50岁以上市民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即使是无子女群体家庭,愿意“参加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养老项目”的,仅为19.1%。

所以,“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意见一经国务院发布,立刻引发各方关注。

“以房养老保险”10年未获批

孟晓苏十年前就想做“以房养老”保险,它的专业名称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与靠出租房屋拿租金、或卖掉房子拿房款养老不同,老人向保险公司抵押自己的房子投保,投保后可以继续住在房子里。在世时,每月支取养老金;去世后,房子归金融机构处置。

这种模式起源于荷兰,如今美国、加拿大、英国、新加坡、日本等已经普及。

“国务院的红头文件,要求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这是首次。”孟晓苏说。

2003年,时任中房集团董事长的孟晓苏给国务院写了一封信,建议建立“反向抵押贷款”的寿险服务。

这个建议得到当时国务院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之后,“以房养老”陆续获民政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高层以及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支持。

2007年,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部长郑斯林的支持下,孟晓苏还创立了一家新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致力于开发“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

中秋前夕,记者致电幸福人寿400客服热线,得到的答复是,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仍在研发中。

“至今,作为一款保险产品,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始终未获保监会批复。”孟晓苏告诉新京报记者。

对于官方迟迟不批复的原因,孟晓苏不愿多谈,他只是说,保险业界普遍认为房价会跌,而老人寿命在增长,“保险公司不愿亏钱而集体沉默,是其过去十年无法推出的最大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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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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