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点
“以房养老”试点将启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还提出,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一般而言“以房养老”被视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的代名词,简单来说,老年人可以将自己的房产抵押或转让给银行、保险公司或专业养老机构,由这些金融机构支付老人的养老费用,以解决老人们养老金不足的问题。
“这是一个好消息,意味着‘以房养老’终于向前推进了。”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孟晓苏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目前在中国推行“以房养老”的时机已成熟“以房养老”是对中国养老资源的一项积极补充,对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和盘活已有房屋资源都有积极意义。
“以房养老”在国外已成熟运行,国内商业银行也已经尝试推出此项业务。但目前除少数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外,大多机构仅仅在观望。分析人士认为,“以房养老”多年遇冷的最大障碍是金融机构的实际操作能力不足以及中国人在消费和继承方面的传统观念。
目前在国内,不少老人养儿防老、房子传给子女的传统观念还是比较浓。对此,孟晓苏认为,“以房养老”是一种金融产品,并不是一项政策。“眼下人们可能不会一下子都接受,但市场需求是有的。我国失能和半失能老人人数全球第一,丁克老人数量庞大,大中城市空巢家庭达70%,‘以房养老’不是要求每个人都参与,它是为有需求的人提供的。”
此外,孟晓苏表示,在具体操作层面“以房养老”具有很大的灵活性。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有近40种方式,非常个性化,比如老人可以搭配高额的医疗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以递减、递增或者均衡的方式给付养老金“在公共财政无力兜底所有养老问题的情形下,‘以房养老’不失为解决养老难题的积极补充。”(记者 李唐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