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包俊洪:论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013年08月27日11:2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五、科学发展观提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了理论基础,进一步坚定了我们的道路自信和制度自信,继续开拓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现实途径。

科学发展观是一个完整的科学思想理论体系,而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则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发展观是用来指导发展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的十六大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在我国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发展阶段、发展战略、发展动力、领导力量和依靠力量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新的重大认识,在此基础上作出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重大判断,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这一重要论述,深化了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表明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境界。

社会和谐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是我们党不懈奋斗的目标。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这样一种状态的社会是以人为本、充分培育和发扬人的主体性的社会。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是人在社会共同体中生存和发展的一种自由状态,是社会和谐的生动呈现。个人与社会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内容之一。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作了全面论述,马克思说:“只有在共同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共同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同时,马克思又把“虚假的共同体”与“真正的共同体”区分开来,指出只有在真正的共同体中,个人才有可能“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己的自由。”马克思这里所指的“真正的共同体”就是共产主义社会,这种理想“社会”并不排斥“个人”,而是包容个人、发展个人,生成人的自由个性。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对这种理想社会作了最精辟的论述:“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当然,“真正的个人”和“真正的共同体”之间的统一并不是一蹴而就的;相反,它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的前进方向。因此,明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反映了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不断深化,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内涵和实践内涵,不断开辟通往未来理想社会的现实道路,我们党才能够完成自身的执政任务和执政使命。科学发展观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重大理论创新,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目共睹的实践进步,离不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卓有成效的理论探索。强调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个人与社会的辩证关系、理想与现实的辩证关系,在此基础上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现代化实践结合起来,把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策措施结合起来,把个性自由发展的目标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做一个有思想的行动者、有个性的公民和公仆、有理想的实干家,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也反映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新认识和新发展。“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论断的提出,是在实践中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认识的结果,包含了我们党自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社会主义的许多新认识和新思考。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表明,在生产力很不发达、经济文化十分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领导人民建设社会主义,我们不可能从马克思、恩格斯那里找到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全部现成答案,必须结合我国实际、通过实践来不断加以解答。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社会主义社会能够实现社会和谐,但我们现实中的社会主义则是处于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我们建设的社会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样的社会主义能不能实现社会和谐?如何实现社会和谐呢?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进入改革攻坚期和矛盾凸显期,一些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矛盾和深层次问题开始显现,有些矛盾和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甚至是原来不曾有过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关键时期,我们党作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重大判断无疑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增强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探索和深入展开,其内涵也在不断延伸拓展。首先,在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实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上取得重大进展。胡锦涛同志指出:“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进程中,全国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我们党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社会,最终目标是要实现共同富裕,这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是一致的。另外,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确立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基本经济制度为社会和谐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使社会和谐由理想的追求变为现实的可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和完善,从市场调节与国家宏观调控的协调上促进社会和谐;我国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鼓励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从分配制度上促进社会和谐。再者,改革开放以来,我们把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结合起来,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既发挥民主法制保障人民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又发挥思想道德和核心价值观凝聚人心、引导行为的作用,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上取得了丰硕成果。因此,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属性是基于对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刻认识基础上作出的正确判断。

党的十八大继续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把“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必须坚持的八个基本要求之一加以提出。促进社会和谐必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现阶段,我国的发展已经由改革开放初期的解决普遍贫穷问题,变为目前的实现社会公正问题,以利益格局调整为核心的改革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谈到实现社会公正问题时指出,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能够避免两极分化,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社会公平正义是社会和谐的基本条件,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根本保证。”人类社会发展史证明,实现社会公正的难度更大,需要更为复杂的政治社会制度安排,中国发展道路正在步入艰巨的、复杂的体制改革攻坚阶段。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健全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按照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要求推进社会体制和政治行政体制改革,保障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和利益;按照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价值共识追求当代中国的现代性,把中国发展道路引入到一个更高的理论和实践层面,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生动活泼的局面,这样我们就能够走一条兼顾效益与公平,既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性,又能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现代化新路。十八大报告指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兴国之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在当代中国,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本质要求就是坚持科学发展。”面向未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对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中国的崛起将是一个新型“现代化模式”的崛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开辟了民族国家走向现代化的新途径。

(作者单位:求是杂志社评论部)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赵晶、谢磊)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