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医生该如何和药企打交道
除了个案的严查外,现在更具建设性的讨论也许是:医生到底该和药企如何打交道?
毕竟,监管部门当前的行动只是为了破除医药之间违法的利益合谋,并非切断两者的一切联系,何况,如果医药真的完全分开,也未必有利于医学的发展和医疗的进步。就像有人指出的那样,医生不了解笔下的药如同战士不懂得手中的枪,一样是极度危险的。
如此,树立医药关系的规范也许是各方都能够接受的变化。
之前,规范是缺少的。作为中华医学会会长,钟南山也仅知,只有肝病学分会曾就医生、药企关系作过倡议,制定了相关的参会制度,“在其他学会还比较少”。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的倡议是在2008年5月召开的第6届全国肝脏疾病临床大会上作出的。该倡议要求广大肝病学界各级医生和学者在学术交流和医疗工作中做到独立、公正,强调学术要严谨,学风要正派,传播知识要科学,“特别是在参与制药公司的新药宣传推广活动中,一定要坚持立场公正,讲话实事求是,尽量避免商业偏见”。
该倡议明确规定,学术会议主办方应有公开透明的赞助指南,包括给赞助者提供展览、展示、专题讨论会(卫星会)及专家接待等方面的具体标准、规格(包括场地、时间及安排次序等)及其确定程序等。同时,大会赞助方所举办的专题讨论会(卫星会)的主题、内容、主持人及讲者选择由赞助方负责;但学会有权对其学术内容的客观性、公正性进行监督。会员参加协会外学术活动时,应当遵守循证医学的基本原则,各种观点和结论应当有文献依据,坚持学术独立和学术公正,在进行非头对头比较时,必须明确说明,对其解释应十分谨慎。不得无原则地夸大或贬低某种、某类药物或诊疗技术。
即便放到5年后,这份倡议的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它力图保持医学研究的本来面目,不使其为商业利益所侵袭;它也力图为协会里的医生保留一分职业尊严,避免处方权沦为药商的利润工具。这种努力和探索无疑是可贵的,在当前犹显如此。不过,它的缺憾除了粗略外,更乏约束力。作为一份倡议,它没有强制性要求。会员既可遵行也可忽略。因此,它规范的效果如何仍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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