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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筑中国梦 实现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答本报记者问
2013年08月15日13:10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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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共筑中国梦 实现更可靠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

记者:随着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和待遇水平逐步提高,群众诉求也在发生变化,原来主要是有没有保障、能不能保证基本生活,现在群众越来越关注是不是公平。那么,怎样才能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呢?

尹蔚民: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社会保障作为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重要手段,要更加注重公平。反映比较突出的有:一是制度公平问题,主要是企业部分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存在“待遇差”,也就是“双轨制”问题;二是区域公平问题,主要是跨地区流动中社保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就医报销结算问题;三是城乡公平问题,主要是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融合和待遇统筹问题。

社会上热议的所谓“双轨制”是我国经济体制转型时期产生的矛盾。上世纪 90年代,适应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要求,率先在企业建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了单位保障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对滞后,总体上仍实行单位退休养老制度,由此造成待遇水平的差别。导致差别的主要原因有三个:人员结构不同,工资制度不同,待遇计发办法和调整机制不同。企业基本养老金与职工整个职业生涯缴费长短和多少挂钩,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金按职工退休前的最后工资一定比例计发,并随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而调整。“待遇差”问题的存在虽然有历史的、客观的原因,但如果发展下去,差距进一步拉大,必然导致社会不公。所以,在不断提高企业基本养老金水平、努力缩小待遇差距的同时,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这不仅是弥合待遇差的需要,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改革的内在要求。其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流动性也在增强,完全由单位自保退休人员的制度难以长期维持,需要走社会保险的道路;其二,退休费单纯与最后工资挂钩,不能充分反映工作人员任职长短和贡献大小,需要改革完善计发办法;其三,待遇调整应当与工资调整脱钩,而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整体提高和物价水平相联系,这既有利于避免待遇调整的不正常,也有利于促进总体的社会公平。解决“双轨制”问题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考虑退休养老制度本身,还要与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财政体制改革相互配套。

要努力实现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公平。一要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二要完善社会保险跨地区转移接续政策。目前,我国劳动者和居民跨地区流动性很强,而现行的社保制度还存在地区分割,如果不解决参保人员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难以实现制度公平,也会制约劳动者合理流动。从 2010年开始,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实施了跨地区关系转移接续政策。现在正在制订新农保、城居保、职工养老保险相互衔接政策,为参保人员在不同制度间流动打开通道。针对异地就医报销不便问题,我们着力提高医保统筹层次,全面实现地市级统筹,解决同一城市范围内所辖县区的异地就医问题;推行省内联网结算,解决省内所辖不同城市异地就医费用结算问题;以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为重点,搭建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的平台。同时,鼓励参保人员尽量利用基层和本地区医疗资源。三要推进社会保险城乡统筹。要整合新农保和城居保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使城乡居民享受同等待遇。按中央部署,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经办服务,实现与职工基本医保的统一管理。

(责编:万鹏、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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