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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式养老的出路
主编 邹东涛
2013年08月13日15:08   来源:人民网-理论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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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机构养老

目前,我国的养老机构主要分为两类: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公办养老机构享受国家为其确定的事业编制和财政经费额度,入住率接近100%,常常存在一床难求的现象。甚至在一些原本接收“三无”老人、“五保”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公办养老院,因“物美价廉”而成为“特权老人”争相抢夺的“蛋糕”。据媒体报道,眼下通过找关系、打招呼“插队”入住公办养老院已是业内心照不宣的“潜规则” 。

与之相照,民营养老机构则由于投资回报率低,民间资本进入的意愿和热情不高,现有数量仅占全国养老服务机构总数的10%(刘晓梅,2012)。再加上民营养老机构收入来源只能依靠入院费,被迫推行市场化价格,这使得经济拮据的老人有养老需求而不得入门。总的来看,目前民营养老机构面临着融资难、人员少以及公私地位不平等三方面的发展困境(见专栏7)。

民营养老机构面临的发展困境

当前,部分社会资本已进入养老产业。但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效果并不理想,多数民办养老机构处于微利甚至亏损的状态。问题主要来自三方面:融资难、人员少以及公私地位不平等。这使得更多的民间资本望而却步。

融资难是民营养老机构遇到的最大问题。除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渠道融资困难外,养老机构由于其微利性也很难从小额贷款等途径获得融资。专业从业人员,尤其是护理员的严重短缺,也制约了其专业性的提高。而公私地位的不平等是民营养老机构反映较多的问题。公办养老机构是政府直接创办的,土地、资金、人员、工资、业务指导都有保障,基本不存在经营风险。相形之下,民营养老机构存在着成本较高、硬件落后、多头管理等经营困境。

无论是从理论上讲还是就实践出发,在社会养老体系中,机构养老都发挥着支撑作用,而具有“托底”功能的公办养老院更是重中之重。针对公办养老院出现的高端化、特权化倾向,我们可借鉴保障房理念,建设朴素实用的“普惠型”公办养老院。这一能扩大机构养老的“托底”容量,二来也能避免豪华设施诱人走“终南捷径”。对于民办养老机构所面临的困境,需要政府转变认识,更加重视民办养老机构的作用,营造有利于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平等发展的法律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譬如,政府可对公益性的民办养老机构予以财政补贴,改革金融制度,提升融资水平等。

值得说明的是,在养老问题上,我们还应当注意发掘、发扬儒家传统孝道文化的合理部分。在儒家看来,离弃老人是不孝的,会遭受耻笑和谴责。这种道德规范至今仍在约束着国人的行为。客观地说,尽管“孝”是传统农业社会的赡养观念,但仍不失为一种优良传统。毕竟,老年人不仅需要物质、资金方面的支持,也需要亲情温暖。但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迁,家庭的养老功能也在弱化,主要是随着中青年一代工作生活各方面的压力增大,对老人养老也逐步呈现出“心有余而力不足”的无奈。鉴于此,我们对“孝”的理解也要与时俱进。

一言以蔽之,中国的老龄化是在未富先老、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历史欠账较多、城乡与区域发展不平衡、家庭养老功能弱化的形势下发生的,可谓“雄关漫道真如铁”。基于此背景,中国的养老问题绝非某一方所能全部包揽,而需要政府、企业、市场和个人“四个肩膀”来共担,需多方参与、通力合作。

从趋势来看,社会化是中国未来养老服务的必由之路,产业化是其现实途径,而专业化则是提高养老服务水平的基本保证。但这一切,皆有赖于充分发挥政府的保障和引导作用。既要有着眼于宏观的“顶层设计”,也要有具体的政策“抓手”。同时也要注重城乡、区域的协调发展,加大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的政策支持力度,注意养老的公平性,适当平衡养老资源。诚如是,中国式养老方能脱困制胜,中国经济才能健康可持续发展。

(责编:实习生、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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