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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剑:持续低生育率导致中国人口年龄结构正发生重大转折
2013年08月05日13:34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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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持续的低生育率对中国社会长期发展的影响

(三)中国人口红利渐趋结束

由于生育率的持续走低,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开始历史性下降。国家统计局最近公布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15—59岁劳动年龄人口在相当长时期里第一次出现了绝对下降,比上年减少345万人。从2010年至2020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将减少2900多万人。

过去相当长时间,我国劳动年龄人口持续上升,与此同时、人口抚养比下降,一升一降,生之者众,食之者寡,称之为人口红利。目前的问题是,劳动年龄人口开始下降,同时人口抚养比上升,一降一升,生之者寡,食之者众,中国人口红利将趋于消失。

中国人口红利渐趋结束,推动经济增长的手段就必须发生变化。长期以来,由于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存在,且供给几乎可以理解是无限的,因而大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通过投入劳动力和资本,经济就可以取得高速增长发展。未来这种靠要素投入的经济增长方式已经难以持续。随着人口红利趋于消失,劳动力供给的逐步减少,用这种方式获得的生产率提升,将不再是经济增长主要的选择方式。因而,迫使我们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中国经济35年的持续增长,一个重要因素是源源不绝的低廉的农民工,成就了中国经济增长的奇迹。但随着劳动力供给的减少,大量企业因找不到工人而呈现“劳工荒”,劳动力成本因而将迅速上升。

从2013年 7月1日起,全国大部分省市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且上调幅度几乎都超过当地的GDP增速。7月1日,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同工不同酬的局面面临改变。此外,劳动者市民化程度提升,都将对工资增幅产生影响。因劳动力短缺而造成的工资提升,无疑也是中国劳工成本提升的因素之一。

长期以来,我们通过低廉的劳动力价格,在遵循世贸组织游戏规则的前提下,成就了“中国制造”在全球的铺天盖地,这个时代即将结束。需要通过提高劳动力素养,提高管理水平和科技水平,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品牌和专利等,即提高“中国创造”水平,才有可能保持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进而提升中国产品在全球的影响力。

调整现行的生育政策势在必行,面对持续走低的生育率对人口变动的影响,能够提供的政策选择十分有限,更多的是需要我们如何应对。道理很简单,生育率的持续走低,如果是一个自然过程,其结果是不可逆的。制定人口政策,必须有前瞻性和预见性,不能“事到临头懊悔迟”,要尊重人口发展的自然规律,当前唯一可以做的,则是对已过时的、现行生育政策进行调整,以有利于人口结构平衡发展。

中国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晚育、间隔、少生为主的计划生育政策,即“晚、稀、少”的生育政策,中国妇女的生育水平出现了世所罕见的空前的下降。在短短的不足10年时间,人口自增率就从1970年的25.83‰急剧降至11.87‰;总和生育率值从1970年5.81急剧降至1980年的2.24。这两种度量指标大幅超半的下降,在温饱问题尚未解决的中国,几乎没有运用行政手段的情况下,被称之为是近代以来世界生育史上下降的奇迹,完全可以归咎是计划生育的成效。如果这个政策能够持续执行下去,中国人口总数将低于现在实际数,人口结构也会更加合理。遗憾的是,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采用了更为激进的生育政策,把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孩子,“紧缩”为“只能”生育一个孩子,使计划生育工作由此变成了“天下第一难”工作。计划生育的经常性工作不得不变为“突击”式工作;宣传教育为主的工作,也不得不变为通不通三分钟式工作;以避孕为主,节育措施自主选择工作,不得不变为“一胎上环、二胎结扎”的行政强制推行工作。

虽然从严格意义上分析,现行的生育政策不能称为“一孩化”的生育政策,还有一些人群因各种原因可以生育两个甚至更多的孩子,但对大多数中国育龄人群来说,一对夫妇只允许生育一个孩子。虽然生育政策在其后的一个阶段进行了微调,但全国的政策生育率仍达到了1.47,即三分之二的家庭只能允许生育一个孩子。

采用更为严格的生育政策后,中国妇女出生率不降反升。这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变化。直至上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中国社会的持续发展,中国妇女生育水平才进一步下降。

生育政策作出必要调整,是否意味着人口出生率会在短期有较大幅度增长?从计划生育的实践看,这个担心是多余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在全国一些地区进行“二胎政策”的试点,这些地区包括甘肃省酒泉地区、山西省翼城县、河北省承德地区、湖北省的恩施城区,虽然这些地区总体发展水平较为落后,但20多年的试点说明,这些地区由于生育政策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生育意愿,多年来人口保持低增长,三孩生育微乎其微,不存在“允许生育二孩,就会引发多孩生育”的推断。此外,20多年的实践显示,这些地区的人口结构相对合理,特别是人口出生时性别结构都处于正常或接近正常水平。

从世界各国推行计划生育的实践看,印度尼西亚的做法值得关注。印尼是一个信仰穆斯林的国家,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政府推行计划生育与穆斯林教规相结合,长期以来推行和鼓励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从实行效果看,由于这一政策得到绝大多数人的理解,印尼的人口自然增长率长期保持较低的水平。

一种观点认为,一旦生育政策放宽,就会出现生育率的反弹,从一个短期现象看,也许会在当年或以后的一两年出现一定程度的反弹,但从一个较长的时间看(三年)是不会出现生育率反弹的,即使反弹,总量也是可预见的。这是因为,中国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人们生育观念已经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并产生了质的转变。

从各国的实践看,一旦人们的生育意愿发生改变,即转向少生优生,即使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也很难奏效。德国、俄罗斯,包括我国台湾地区在内的实例说明,即使采取鼓励生育的政策,在人们的生育观已转变的情况下,也难以遏制生育率持续下降对人口总量持续减少的影响。

中国目前采取的以严格限定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为主要内容的生育政策,是一种非常态、社会政治成本高昂的、且在一定时期采取的特殊政策。之所以说非常态,是因为,迄今为止,全世界还没有哪一个国家采取过这样的政策;之所以说是一定时期,是因为这种政策不可能长期实施,而只是一定阶段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过了一定时期就应当回归常态;之所以政策特殊,是因为这种政策严格限制了公民的生育权利,并将生育权利限定在一个十分狭小的空间。

1980年9月25日,中共中央发表了《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以下简称《公开信》)。33年来,中国推行改革开放,经济连续30多年奇迹般的增长,使整个中国社会发生了历史性的变革。与此同时,人口生育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开信》提出“到三十年以后,目前特别紧张的人口增长问题就可以缓和,也就可以采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因此,在中国人口生育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人口增长的严峻形势大为减缓的情况下,将这种特殊的人口政策从非常态回归常态,就应当看作一个十分自然的过程。

实际上,生育政策的口径适度放宽,反而更有利于人口增长的控制,有利于人口的协调发展,这样一个充满辩证法的命题,我们至今还缺乏深刻认识。

生育政策的口径适度放宽,就是普遍允许生育二胎,只是让中国的人口结构朝着正常、健康的方向调整,由此新增的人口“可以预见,也能承受”。

当今的决策部门至今仍未能清醒认识到持续低生育率导致的人口结构失衡所积累的社会风险,那么数十年后,人口发展的严重失衡必将成为影响中国经济、政治、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桎梏。未雨绸缪,此其时也。

作者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会会长,研究员

(来源:中国发展观察)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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