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汪长明:从“他者”到“群我”: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融入问题研究
四、超越文化差异的角色变迁与身份重构
当前,虽然国家颁布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及其子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问题获得了体制内支持,但这只是迈开了改革的第一步,离其真正融入城市学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要真正实现城乡学生在同一间教室里、同一个校园内、同一片蓝天下无差别的一体化,平等分享城市教育资源,必然导致社会意识、思想观念、文化心理的激烈碰撞,触动地区利益的敏感神经。建立农民工随迁子女城市学校融入机制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一)增加投入,改善条件,为农民工异地就业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历史上,广大农民工是我国“三化”建设的重要参与者,是改革开放的重要推动力量,理应得到社会不失公允的对待。应在全社会大力营造理解农民工苦衷,尊重农民工劳动,保障农民工权益,弘扬农民工精神的良好氛围。农民工子女城市就学问题说到底是农民工城市就业问题的产物,与他们父母的职业环境、社会地位一脉相承,息息相关。在此意义上,农民工职业环境的改善、社会地位的提高,势必会提升其子女在城市就学适应性的改变,并由此建立起他们对同学、学校乃至整个城市的良性心理判断,形成身份认同。因此,解决农民工城市适应问题是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学校融入问题的重要前提。当前,许多地方仍然存在或变相存在歧视农民工的规定和做法,农民工社会保障机制远未真正建立起来。现实的做法是:尽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使城乡劳动力能够真正在市场上公平竞争就业;建立农民工培训、咨询、服务机构,为其在城市就业提供技术指导、权益保障与信息服务;利用制度工具,着力解决农民工收入偏低、工资拖欠或克扣、工伤理赔困难等问题,逐步提高农民工的职业待遇、生存保障和社会地位,使他们在城市安心就业,让他们的子女在城市学校安心就读。基于进城务工农民工的分散性特征,在管理方式上应切实发挥社区功能,实现由防范式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变,在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上由单纯面向城市户籍人口向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常住人口转变。同时还应积极稳妥地落实国家有关政策,真正做到城乡居民同工同酬。
(二)鼎故革新,不分畛域,消除对农民工的制度性歧视,确保农民工子女融入城市教育体系。在城市就业并成为城市居民,即所谓“跳出农门”,一直是千百年来中国社会广大农民的美好愿望。他们希望藉此告别“农业”这个世世代代谋生的职业,摘除“农民”这个祖祖辈辈遗传给他们的身份标签。很多农民工背井离乡,带着子女进城务工,仅为实现“多挣钱,让孩子有出息,将来成为‘城里人’”的朴素愿望,然而,现实的残酷往往让他们无可奈何。应该承认,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发展与国家政策调整为广大农民提供了一条离开农村从事非农职业的机会和致富的路径,但是户籍制度的存在造成了职业与身份的脱节。如何统筹城乡发展,打破城乡二元分割造成的农民与市民在空间布局和关系网络方面的交织与对立局面,消除针对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的制度性歧视,既是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关键,也是确保其子女融入城市教育体系的根本所在。
(三)完善法规,建章立制,将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问题纳入机制化轨道。教育是社会的良心工程,应该让每一位孩子都接受公平的教育,赢在人生的“起跑线”上。国际经验证明,如果流动儿童在离开家庭走向社会的第一个阶梯——学校教育时就遭受不平等的待遇,甚至遭到排斥,不仅会严重影响他们的学业发展和身心健康,也会影响城市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7]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8]在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有教育界代表指出:“不管是哪里的孩子,他们都是祖国的未来,都应该享有公平的受教育权——至少在制度上、政策上是公平的”;[9]“改变教育不公平现状、实现教育公平,不但需要国家从优化教育发展格局、调整教育政策上着眼,更需要从法治层面考虑这一问题。”[10]在此意义上,全社会有责任切实解决好农民工子女城市就学问题,让他们真正融入城市学校。
当前最为紧迫的是,政府应明确农民工子女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健全其服务体系,早日落实农民工随迁子女上学的特殊政策,打破壁垒森严的“城门”,消除农民工子女城市融入的机制障碍,让他们的子女带着尊严和希望融入城市。具体而言,国家应改变现行教育生源地管理政策,实行学籍导向管理,并建立经费划拨、师资建设、跟踪管理等配套保障机制,重点是尽快建立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将农民工子女教育纳入迁入地城市教育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完善法规确保各项规划和措施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中央“两为主”政策落到实处。若然,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学校就读被边缘化的现实依据将得到体制化消解,其“局外人”身份也将不复存在。在此基础上,城市学校管理者有必要及时调整教育理念,增强公平教育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并将其纳入学校制度化管理轨道,促进城乡学生真正融合。
(四)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引导农民工子女有序流动。当前,我国很多城市,尤其是一线城市的城市化已基本完成,对外来人口的需求与接纳能力基本饱和。因此,一方面,应及时调整主要城市的发展方式,实现从规模化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从粗放型发展向集约化发展转变;另一方面,应切实搞好以县城为重点的小城市或城镇建设,实现劳动人口的有序转移、合理流动,以减轻大中型城市的人口压力,同时也相应减轻了农民工随迁子女入学给城市学校带来的办学压力,并能缓解因农民工子女集群式流入城市引发的城乡文化对冲的强度。作为世界第一农业人口大国,中国农村富余劳动力数量巨大,在城市化水平总体不高、农业基础地位不能改变的情况下,他们不可能全部转移到大中城市。为此,必须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并相应促进农村劳动力子女就近入学,这就需要把县城和一些规模较大的建制镇作为吸纳载体,就地就近消化劳动力资源,以免因农民工子女大量涌入城市学校导致城市学校“农村化”,克服城市居民对农村“文化入侵”造成城市人文生态危机的担忧和顾虑。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是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的基石。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需要“积极推动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让每个孩子都能成为有用之才”。[8]没有理由让原本处于不平等地位的广大农民工随迁子女在学校这个“走向社会的第一个阶梯”上就遭受不平等的待遇。让每一个孩子“上好学”,是广大家长的深切吁求,是基础教育的根本使命,也应成为全社会的自觉担当。全社会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刻反思、认真总结和深入探索,共同寻求破解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融入困境的教育良方。
[参考文献]
[1]雷万鹏.将农民工子女纳入区域教育规划[N].中国教育报,2009-02-28.
[2]Leung C.The socialcultural and psychological adaptation of Chinese migrant adolescents in Australia and Canada.Int J Psychol,2001,36:8-19.
[3]Stanley William Rothstein.Identity and Ideology:Sociocultural Theories of Schooling.New York:Greenwood Press.1991.
[4]石长慧.我是谁?:流动少年的多元身份认同[J].青年研究,2010(1):25-26.
[5]Wieviorka,Michel.The Making of Differences.International Sociology,2004,vol.19.
[6]Tajfel,H & Turner,J.C.“The social identity theory of intergroup behavior”,in S.Worchel & W.G.Austine(Eds),Psychology of intergroup relations (2nd),Chicago:Nelson-Hall.1986.
[7]韩俊.发展融合教育 促进教育公平[N].中国经济时报,2011-11-16.
[8]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J].求是,2012(22):16-17.
[9]实现教育公平需要法治思维[N].人民日报,2013-03 -13.
[10]刘玉海、叶一剑.娄源功:优质教育资源布局失衡带来双重不公[N].21世纪经济报道,201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