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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释改革利好 稳增长、调结构增加新动力
2013年07月26日15:54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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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务院再释改革利好 稳增长、调结构增加新动力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公平税负,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进出口稳定发展的措施;部署改革铁路投融资体制,加快中西部和贫困地区铁路建设。

分析认为,在当前经济总体平稳,但形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这一系列措施的出台,持续释放了改革红利,彰显了决策层通过改革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稳增长和调结构注入新动力的决心。

■ 推进公平税负改革

【政策原文】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关键词一:公平税负

【解读】分析认为,此次出台的小微企业减税新政,力度大、惠及面广,可谓一剂小微企业发展的“强心针”、“助力剂”。不仅将为小微企业未来的发展减轻负担、营造更为公平的经营环境,对于当前中国经济稳增长、保就业乃至长远的战略转型升级都有着重要的意义。

财经评论员余丰慧则用“及时雨”形容此次免税之举。他认为,这是向税赋公平迈出的可喜一步。小微企业从生产规模、销售总额上与个体工商户差不多,但却没有与个体工商户一样享受免税待遇。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内部治理机制运作,账户管理规范,对员工包括社会保障方面约束力强。然而,越规范反而税赋越重越多,这不利于鼓励企业向内部治理结构完善规范方面发展。因此,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是贯彻公平税负原则的本质要求。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蒋泽中认为,税收政策上应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做好“减法”。他建议,通过“减负”、“减压”、“减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减少企业的公共服务压力。

同时,蒋泽中还表示,在深化改革上,要为小微企业做“加法”,要重视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营造问题,从制度设计、项目引导、产业集聚、场所安排、专业人员培育等方面对小微企业给予切实的扶持。

关键词二:长效机制

【解读】分析认为,虽然此次免税政策圈定的小微企业范围有限,但在财政吃紧的情况下,该项政策意义重大,释放出政府决心“放水养鱼”的信号。支持小微企业,有助于增强市场活力,激发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也有助于民生就业和社会稳定。今后,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将走向常态。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诸建芳认为,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政府的政策思路,即在当前经济背景下,优先实施那些对短期增长有效果的长期转型政策。诸佳芳分析称,减免小微企业税负政策积极而且正面,给小微企业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也是在宏观经济下一手稳增长,一手调结构,利于国家经济有序平稳发展。

中国社科院财贸所税收室主任张斌也表示,近些年,我国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主要是在国际金融危机、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出台的,较多是周期性的,有到期日,而从长期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角度,应逐步总结,选择其中行之有效的政策落实为制度性的常态安排。

(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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