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市场国家社会保障发展的趋势
受发展水平所限,新兴市场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建立较晚、保障水平较低,目前多处于建立和完善阶段。新兴市场国家很多是转型国家,其发展阶段和发展中所遇到的问题与我国有颇多相似之处,因而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
责任共担是新兴市场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普遍采取的原则。比如,俄罗斯于1990年建立独立于国家预算的养老基金,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负担;1993年正式实行强制医疗保险制度,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保险费用。同俄罗斯相似,白俄罗斯建立了失业、养老、医疗或工伤保障制度,国家、地方财政、企业和劳动者个人都承担一定的社会保障义务。
多层次保障相结合是许多新兴市场国家社会保障特别是养老保障的发展趋势。人口老龄化的到来和发达国家的前车之鉴,使许多新兴市场国家在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或改革初期就形成了多层次保障的发展导向。俄罗斯2002年1月开始的第二阶段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规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基本养老金、强制养老保险金和养老储蓄金三部分组成。阿根廷于1994年建立了新的混合式养老保险计划,由全国统一的基础养老金、辅助的现收现付养老保险计划或积累性的养老保险计划组成,并赋予参保人员在后两者中选择的权利。波兰在1998—2000年建成了包括强制性的公共养老金、强制性的私营养老金和自愿性的私人养老金的“三支柱体系”。
扩大覆盖范围成为新兴市场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方向。比如,针对家政服务人员无保障的情况,阿根廷政府2006年颁布法令,要求家政服务人员从当年起全部参加强制性社会保障。菲律宾社会保障机构于2002年启动了解决非正规劳动者社会保障问题的计划。印度政府于2004年为非正式部门的就业者提供养老金计划、医疗保险和个人事故保险,并确保最贫困的人包括农民享受到社会保障。
对我国的启示
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是新中国成立以后从零起步的,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进步。目前,中国特色社会保障框架体系已初步建立: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制度基本建立并逐步完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形成,各项社会保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高。但总体上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城乡发展不平衡、制度运行效率低等问题。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学者对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建议。
树立共建共享的社会保障理念,为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体系奠定认识基础。共建,是有劳动能力者的共建;共享,是改革发展成果的全民共享。共建着眼于效率,共享着眼于公平,二者互为条件、互为依托。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生动诠释了公平正义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要求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具体体现。只有在全社会树立共建共享的社会保障理念,才能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保障事业、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良好局面。
坚持社会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努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世界各国社会保障的发展都经历了从制度残缺、不健全到逐步调整、健全的过程。从各国实践来看,社会保障规模和水平只有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才能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增添动力。从我国的现实国情出发,应当建立惠及全民的社会保障制度,把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作为优先目标。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衔接,推进各类社会保障制度整合。主要内容是:以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为长期目标,健全农村社会保障项目;加快制度整合,提高基金统筹层次,建立多层次保障体系;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逐步将各类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逐步实现基本社会保障制度的统一和城乡衔接;以发挥失业保险基金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作用为方向,完善失业保险制度;以治本脱贫和发挥人的潜能为目标,推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向综合救助的方向发展;以动员社会资源为着力点发展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稳步增加财政性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财政性社会保障投入重点向农民、农民工、被征地农民、城市无业人员和城乡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群倾斜。
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增强社会保障的强制性、规范性、稳定性。社会保障作为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必须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保证。世界各国社会保障发展的历史证明,社会保障法制完善的国家,制度稳定性、规范性都比较强,制度目标能得到较好实现。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法制建设滞后于发展需要,导致政策执行随意性大、制度稳定性差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应当加强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建设,加快社会保障立法步伐。
(《人民日报》2010年9月理论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社会保障制度》2010年第10期全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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