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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梦的法治追求
2013年07月22日16:07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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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梦的法治追求

■中国梦蕴含着一项中国人共同的追求——保证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之权利,实现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自由和尊严之梦想,即法治的中国梦。法治中国既是中国梦的内在要求,更是中国梦实现的重要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提出了中国梦,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系统阐释了中国梦的内涵。他指出:“中国梦归根到底是人民的梦。”中国梦的内涵是开放的、多元的,既包括了民族复兴、国家强盛之梦,也包括生活幸福、人生出彩之梦。虽然中国梦的内涵并没有一个一成不变的答案,但毋庸置疑,中国梦蕴含着一项中国人共同的追求——保证人民群众平等参与、平等发展之权利,实现人民群众追求公平正义、自由和尊严之梦想,即法治的中国梦。

至2012年年底,我国制定宪法和现行有效法律243件,行政法规721件,地方性法规9000余件。从195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颁布实施,到今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基本形成,我国法制建设取得了瞩目的成就。然而,有法不依、违法不究、权大于法等现象的存在,极大阻碍了我国法治进程。法治中国既是中国梦的内在要求,更是中国梦实现的重要保障。

中国梦的法治追求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第一是其精神追求;第二是其价值追求;第三是其实践追求。

精神追求:法治精神是中国梦实现的内在动力

在法治中国梦的实现过程中,国家强制力只起到防御性保护的作用,而全社会所形成的法治精神,即人们对法律自觉的认同和推崇才是实现良好法治氛围的内在动力。这种精神气质源于社会公众普遍的价值情感和意识,深刻地反映了中国梦的法治意蕴。

受到我国传统文化中人治观念和法律工具主义的影响,法治精神的形成成为一个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中国的法治梦想在精神追求上体现为以下四方面的要求:

法治中国梦包含善法之治、良法之治。亚里士多德指出:“法治是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遵守,而所遵守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的良好的法律。”法治中国梦要求立法机关制定的各项法律必须是能够充分表达民意的“善法”、“良法”。全面反映社会公众意志,以人民的共同理想及人的尊严和权利作为展示内容的法律,能使人们认识到法律是“自己的法律”,从而产生对法律的认同和信仰。

法治中国梦包含法律至上的观念。树立法律的绝对权威,营造良好的法治大环境是实现法治中国梦的第一步。只有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严格规范和制约行政机关的权力,让公平正义的法律精神贯穿于法治建设的每个环节,才能让法治观念得以确立,提升人民对法的尊敬与信赖。

法治中国梦包含权利意识的唤醒。法律要被人们信仰,从其规则到其本质都必须契合人们的精神需求和人文关怀,科学公正地体现权力制约和权利保障的平衡。法治中国梦应当把最大限度地实现人的权利作为一种文化,用权利文化来滋养我们的制度。当规则由外在的影响转化为内心的体验,逐渐形成一种法律意识和法律情感,当法治情怀、权利意识逐渐渗透到人们的血液中,成为人们稳定的生活方式,当人们真正认识到法律赋予的权利,认同法律创设的义务,法治便不再是梦想,而切实成为保障“人民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基石。

(责编:杨丽娜、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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