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图:蔡华伟
原题:如何看待转变政府职能——访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是实现经济升级的制度保障。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多次提出要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并将之作为国务院工作的重大战略和目标。转变发展方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必须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李克强总理在3月17日记者招待会承诺,在未来5年把国务院现有的170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再精简1/3,以及两会后国务院各部门紧锣密鼓地进行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取消、下放等举措,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新一届政府运行100多天
转变政府职能是本轮行政体制改革中最大亮点
新一届政府组建之后,着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方案的实施,思路清,力度大。转变政府职能是本轮国务院行政体制改革中最大的亮点,也是“内涵式”改革的集中体现,有三个突出特点。
快速部署了改革方案的实施。在新一届政府召开的第一次国务院全会上,就对已经确立的各种改革选项、包括转变政府职能的六大举措中所涉及的具体内容,逐一落实,明确参与单位和责任单位,并列出了改革完成的时间表。紧接着又召开了落实行政体制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方案的全国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整体部署。其行动之迅速、作风之务实,给人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提升了社会公众对行政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的信心。
取消和下放了165项行政审批事项。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是这次行政体制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中的关键。正像李克强总理所说:“企业新上一个项目,要经过27个部门、50多个环节,时间长达6—10个月,这显然会影响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为了尽快落实改革方案,新一届政府成立以来,已经分三次取消和下放了165项行政审批事项。比如5月16日,国务院公布取消和调整的117项行政审批事项中,能源类项目数量居首,明确在主要河流建设以外的水电站、风电站、分布式燃气发电项目以及部分煤矿、电网、油气管输等项目,都将交由地方政府投资部门核准。这对促进我国能源产业的发展,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地方政府的作用,无疑会产生重要影响。
及时修订相关法律和法规,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法制保障。行政审批和许可,都是通过法律或者法规的形式固化下来的。简政放权、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也必须有法制的跟进。为了给审批制度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对煤炭法等12部法律进行修改。此次修改,正是以立法手段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也是对以往改革成果的固化。其核心就是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权。以煤炭法修改为例,《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此次煤炭法的修改,主要内容是取消了设立煤炭经营企业的行政审批,而交由市场主体自己决定。
这些,不仅体现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这一思路,而且也给各类资本的竞争提供了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
政府越位错位问题较严重
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受到影响
转变政府职能,在行政体制改革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
多年来,政府职能转变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以与转变政府职能关联度最高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例,从1998年深圳市实行“首问责任制”开始拉开了审批制度改革的序幕后,全国各地都不断推进这项改革。比如国务院从2002年以来通过6次改革,共取消审批事项高达2497项,占国务院所有审批事项的69.3%。其间,全国31个省(区、市)累积共取消3.7万项行政审批事项,占原有总数的68.2%。
即使如此,政府在公共治理中管得过多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越位、错位的问题也比较严重,直接影响了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地位,也影响了社会作用的发挥。
目前制约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因素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行政审批事项依然过多,少数地方、部门设置审批、许可的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暗箱操作以及公务员的审批自由裁量权过大。二是部门利益成为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因素。有人把部门利益形象地概括为“权力部门化、部门利益化、利益个人化,个人利益被法定化”。如果部门利益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包括简政放权在内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转变政府职能,都很难有实质性进展。三是政府官员的管理理念,也是影响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长期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个地方GDP增长对官员的升迁往往影响很大,一些党政领导的意识中产生了对GDP 的过度依赖,自觉不自觉地形成政府过多干预经济的思维,片面理解政府的基本角色和功能定位,这对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了潜在的阻力。
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如果不能从价值层面和观念层面有所突破,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正是针对上述问题,本次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方案中,把转变政府职能放在了突出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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