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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有充分的法理依据
2013年07月18日13:44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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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宪法第93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由于中国共产党依照宪法的规定是领导中国社会主义事业唯一合法的执政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必然是在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建立的,宪法这一规定的实质,就是确立了中国共产党行使军队领导权的法定途径和法定方式,即中国共产党通过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来代表国家对军队实行领导和指挥。此外,由于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在人员组成上完全一致,宪法的这一规定,进一步确保了党领导军队与国家领导军队的高度统一性。因此,我国国防法确立人民军队受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这一法律制度,有明确的宪法条文作为根据。

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

合乎法律的正义性原则要求

正义性原则是衡量法律制度或规则是否具备正当性的一个首要的价值标尺,以法律制度有利于实现实质正义为本质特征。正义性原则本质上要求法律制度的设计以社会最大多数人的需要和利益为价值取向。某一法律制度只要是对社会最大多数人有利,能够保障社会最大多数人的自由、权利和幸福,它就在实质意义上体现了法律的正义性原则要求,就从根本上具备了正当性。

坚持中国共产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作为我国国防法上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是人类历史上迄今为止最先进、最科学的军队领导权法制,不仅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事业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顺利推进,而且有利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在实质意义上真实体现了法律的正义性原则要求,这为中国共产党行使军队领导权法制的正当性提供了坚实而充分的法理依据。

社会主义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保障社会最大多数人的自由、权利和幸福,促进社会的全面发展为最高目标,是追求社会公平公正的人类正义事业,代表了人类社会的发展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事业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经过艰苦卓绝的斗争建立起来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只有将人民军队的领导权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人民军队才能够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事业的坚强柱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正义事业才能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向前推进。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正义性,决定了人民军队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正义性,因而,人民军队受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作为一项基本的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法律的正义性原则要求。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实现和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中国共产党的最高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要旗帜鲜明并且始终不渝地坚持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正是出于对维护中国人民利益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只有将军队置于中国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我国军队才能真正成为一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军队,军队的建设和发展才能紧紧地与中国人民的前途和命运联系在一起,中国人民的利益才能获得坚强而可靠的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所集中体现出的人民性,决定了人民军队受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的正义性,因此,人民军队受中国共产党绝对领导法制最真实地体现了法律的正义性原则要求。

(田友方 作者系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研究所副所长)

(责编:杨丽娜、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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