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显然,“三大民主”在我军历史上发挥了神奇作用。我关心的是,建国后,“三大民主”是否得到继承和发扬?
徐焰:新中国成立后,为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承和发扬军队的民主传统,1960年9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把“贯彻群众路线,发扬三大民主”写进《关于加强军队政治思想工作的决议》,并具体规定了实行“三大民主”的内容。1987年1月,中央军委在颁发的《中央军委关于新时期军队政治工作的决定》中强调,“三大民主”是军队民主生活的重要内容,要保证官兵政治上的民主权利,发挥官兵对部队经济生活的监督作用,在作战、训练和各项工作中发动官兵献计献策,造成浓厚的民主气氛。1991年1月,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把民主制度建设列为军队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各级政治机关的重要职责。
2007年解放军四总部发布施行的《军队旅团级单位加强民主监督有关事务办事公开的规定(试行)》中以加强民主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保障和维护官兵正当权益为核心,把有关事务办事公开这种新形势下我军“三大民主”的有效实现形式,用法规制度的形式确定下来。2008年解放军四总部制定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委员会工作条例》对机关和临时单位军人委员会设置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开展民主议事、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主监督、民主选举的主要内容、程序、方法,以及官兵参与民主活动的行为准则等,目的也是充分发挥军人委员会作用,加强基层“三大民主”建设。
实行“三大民主”是由人民军队的性质决定的。“三大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军队建设中的具体体现。军队的基础在士兵。最大限度地调动全军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全体官兵的智慧和力量,是完成党和国家赋予军队的历史使命的基本条件,也是实行“三大民主”的根本出发点。
记者:既然“三大民主”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军队建设中的具体体现,那么,它对而今广泛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肯定具有很强的指导作用。您认为,“三大民主”对人人诟病的“四风”,会起到怎样的遏制力?
徐焰:当下,社会上两极分化比较严重,一部分干部滋长特权思想,缺乏平等待人精神和民主作风,管理简单粗暴,滋生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要扫除“四风”,就必须贯彻“三大民主”。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三大民主”不仅可以调动广大官兵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部队的集中统一,形成和发展团结友爱和谐纯洁的内部关系,还有利于对军队领导机关的权力实施监督,促进各级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群众路线”是毛泽东思想的三大精髓(实事求是,群众路线和独立自主)之一,“群众路线”,概括起来就是党的奋斗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实际上也是“三大民主”所要达到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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