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土地增值税清算征缴工作进展缓慢,房地产企业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清算准备金总额达数百亿
近日,《瞭望》新闻周刊在多地采访了解到,由于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定比较繁杂,政府、企业执行难度大,造成房企“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金额高达数百亿元。
一方面,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较为复杂,税金或补或退,历时长,地方税务机关存在畏难情绪;另一方面,企业纳税意识不强,存在侥幸心理。同时,税务机关清算力度不到位,助长了企业拖延清算的做法。
除了在征管方面存有“弹性”,采访中,本刊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不少地方为引进税源、保护投资者积极性,争相出台各种优惠政策,以税收返还、政府补助等方式支持房企,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房企楼市博弈的话语权,也影响到楼市调控政策的落实成效。
有学者担忧,此现象可能引发房企偷逃税款的风险,并建议短期内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地方征管工作的监督,多措并举完善征管政策;长期则宜加快推进房地产税费综合改革,避免税收成为地方掌控楼市调控力度的砝码。
29家房企未交土地税金640亿
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1994年以来,我国对房地产土地增值税实行“预征制”,即事前预征、事后清算、多退少补,预征税率一般在1%~3%之间。
2007年2月1日起,各地税务部门开始对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进行全面清算,征收30%到60%不等的土地增值税。税务部门明确了其中必须以及可以要求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况,包括开发商整体转让项目、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项目销售率已达85%、项目三年未销售完毕等。
但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房企土地增值税清算征缴工作进展缓慢,房地产企业应交未交的土地增值税、土地清算准备金数额庞大,总额达数百亿。
万科地产2012年财务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该公司应交土地增值税14.13亿元,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金44.35亿元,两者合计超过58亿元,约占该企业2012年度营业收入5.67%、净利润的46.60%,该数据粗略代表了企业未来需要向税务部门缴纳的税金,但具体缴纳期限不能确定。
经过统计分析包括万科、华远、SOHO中国等在内的29家大型房地产企业年报,北京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得知,该29家企业财务报表上标明的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金额达640亿元。拖欠的税收不仅让房企获得了占有资金的受益,还加大了国家税收流失的风险。
分析人士指出,防止房企捂盘惜售是当前楼市调控的方向。但“应交未交”土地增值税数额庞大,意味着房企可以通过延缓纳税的方式将这部分现金流占为己有,为其在与购房者博弈中占据主动、保持房价坚挺提供了强力支撑。
征管程序繁杂助长房企拖延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中国税务学会理事胡怡建,以及复旦大学住房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陈杰等专家分析认为,目前税务部门对房企土地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政策过于繁杂,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征收成本大,拖延清算现象突出。
一是清算周期冗长,导致清算不及时。一方面,房地产项目开发周期长,且分期进行,全部项目完成前,某些清算项目的开发成本难以确定;另一方面,已符合清算时间,即转让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目前的原则是把未售部分的成本剔除。这就存在二次清算的需要。但二次清算可能存在适用税率不一样的情况,势必对税款造成影响。如果对项目全部重新清算,将再次耗费人力和时间,加大税收成本。
二是清算过程复杂,诸多扣除项目难以准确计算。根据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规定,扣除项目必须是纳税人实际发生并取得合法凭据的支出。但在实际操作中,会出现拆迁补偿安置费、公共配套设施等成本难以准确确认的情况。
天津一家房地产企业的财务人员告诉本刊记者,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复杂,企业自身都无法搞清楚,必须要借助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人员来完成;为了完成清算,核实成本,企业必须细心留下房屋建造中的发票和合同,但还是有一些费用没有正规的发票,难以在成本中扣除,这些都给税收工作增加了困难。
胡怡建认为,土地增值税从预征到清算,有一个“倒算账”的过程,其时间间隔可能长达两三年甚至更长。由于楼盘都是房企成立项目公司进行开发,项目公司提早清盘,或者久拖不清盘,对项目清算及土地增值税的征缴都带来不确定性因素。
许多地产商利用房地产项目开发时间跨度长、环节多、成本计算复杂的特点,千方百计想办法避税。本刊记者采访了解到,比如,房地产项目决算要等到整个工程项目通过验收之后才能进行,而项目需要住建、质检、人防、消防、交管、技监、供水供电等10多个部门都出具验收报告后才算完工。有些开发商故意滚动开发项目,有意地将项目决算期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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