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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君琦:释放改革红利要对行政权力“拆、分、限”
2013年07月08日08:47   来源: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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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行政体制改革是改革红利重要释放口

改革是制度创新的过程,其中既包括体制机制的创新,也包括生产要素配置方式的创新,这一过程就是对发展活力的释放过程。行政体制是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体制的关节点,行政体制改革在我国整个改革事业中具有辐射全局、带动各方、影响深远的特点,在我国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中,行政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是改革红利的重要释放口。

释放改革红利,要对行政权力进行“拆、分、限”

行政体制改革实质是对政府职能、行政权力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释放改革红利,就行政体制而言,必须对行政权力进行三台手术,分别是“瘦身术”“分身术”和“健身术”。

一是“瘦身术”,就是放权,充分释放市场、社会和个人的创造和发展活力。释放改革红利是一个减少交易成本的过程。现在很多权力集中在政府部门手里,要通过行政体制改革释放红利,就必须切实减少和放松管制,不断向市场、社会和公民个人放权,更好地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更大范围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更大程度上释放社会公众的创造活力。

首先,向市场放权,切实减少对市场的干预。行政审批过多严重影响市场机制的形成和市场主体的发育。有人作过统计,直到目前在中央政府层面的审批项目还有1000多项,而地方政府层面的审批项目则多达17000项。这些审批项目就像由政府伸向企业的手交织而成一张张无形的网,严重束缚了企业发展。2012年8月,顺德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先行先试的试点,改革后“登记企业的数量增长了60%”。审批制度改革,关键是真正转变政府治理理念和模式,理念不转变,服务模式不转变,取消审批项目也只能是避重就轻,甚至取消掉的项目也会以不同方式得到回潮。

其次,向社会放权,激发社会活力。向社会放权关键是要信任社会。向社会放权,就是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应该退出。这是释放社会发展红利的必然要求。向社会放权,必须推进政社分开,逐步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把人事权、财权放给社会组织,取消行政级别,以改变行业协会商会行政化和“二政府”的倾向,增强其自主性和活力。

最后,向公民个人放权。释放改革红利和发展活力,归根到底都是释放生产要素的活力,其中关键是要释放其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活力。通过不断改革和完善户籍制度、社会流动制度、公众有序政治参与制度,等等,逐步向公民个人放权,破除束缚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障碍,破除一切制约人的创造活力实现的体制束缚。总之,是让一切正能量充分凝聚,让一切创造红利的源泉充分迸发。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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