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7月05日08:02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努力使我国的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近十几年,我国采取了很多措施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比如,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行并巩固完善劳动合同制,推进三方协商机制,建立健全劳动争议仲裁制度等。这些措施保证了我国劳动关系的总体稳定,但还需进一步改进创新。
在经济快速发展、社会快速转型的背景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实现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需要加强战略谋划、实践创新和工作统筹。一是可以考虑在全国人大层面设立劳动专门委员会,以更好地推动有关劳动问题的立法和执法。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加速时期,工人队伍不断扩大,劳动问题大量出现。在全国人大设立劳动专门委员会,有利于在法律制度上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三是更加重视发挥工会的作用。工会的产生和发展是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没有工会就谈不上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因为在与资本的关系中,劳动者个体先天就处于劣势,如果没有工会这样的组织,劳动者的合理合法权益就无法得到保障,从长期来看,资本的权益也会失去存在和扩大的基础。应在实践中进一步明确工会的角色和职责,更好地发挥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的作用。一方面,继续推进“两个普遍”,进一步提高工会建会率,特别是对高素质劳动者和农民工占比较高的组织在建会方面给予更多关注;另一方面,努力使工会相对独立于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使工会更好地反映职工诉求,代表职工与雇主进行谈判、协商。我国已建立了三方协商机制,政府、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代表不同的利益主体,就涉及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协商。还应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和媒体的作用,监督和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
(作者为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院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研究”首席专家)
《 人民日报 》( 2013年07月05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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