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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兴华:提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主张不正确
2013年06月27日16:55   来源:人民网-人民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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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社会主义分配关系中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新思路”是什么

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6月22日在美国耶鲁大学的演讲中提出“公平和效率的有机统一”。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怎样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呢?有的学者沿用“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思路来解读十七大提出的处理好二者的关系,是一种误解。十七大的新提法的本意是,无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既重视效率,又重视公平,而再分配则“更加重视公平”。十七大报告中总结我国改革与发展的十大经验中,“把提高效率同促进公平结合起来”作为其中的一条。这表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不再是“优先”与“兼顾”的关系,而是“提高效率与促进公平”相结合的关系。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推动经济更有效率,更加公平。”加一“更”字,就是既要更重视效率,又要更重视公平。

《不妨》一文论述效率与公平关系理论的演变,不符合历史过程,对“优先”与“兼顾”的解读也不准确,而且对中央文件指导思想的调整和改变史实,特别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新提法只字未提。似乎现在还未改变“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于是,根据十八大报告中强调公平正义,提及“公平”20多处,并强调三个“公平”,就推断说:社会公平“不仅仅是一个‘兼顾’的位置”,似乎竟然不知“优先,兼顾”之说早已放弃,继而提出:“不妨‘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其实,中央文件强调公平,并未忽视效率,并不是转向重公平,轻效率,主张公平优先于效率。目前,公平与效率关系的指导思想是两者的结合与统一,是两者的并重。既要做大蛋糕,又要分好蛋糕。由于前一个时期,重效率,轻公平,经济快速增长了,我国的经济总量已占世界第二位,蛋糕确实做大了,但由于没有同时致力于分配公平,出现了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贫富分化的趋势,表明没有分好蛋糕。正因为如此,近些年来,强调社会公平和分配公平。按理说,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重效率,分配重公平,天经地义。分配公平,有利于促进劳动效率、生产效率和管理效率、科技效率的提高,把蛋糕做大。而效率的提高,蛋糕做大做好,可以分得更多更好。而增大分配的份额,有利于实现更高层次的公平。在效率与公平关系的讨论中,有的强调生产决定分配,所以重在做大蛋糕;有的强调分配公平,否则,蛋糕做大了,产生贫富两极分化,为了消除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应重在分好蛋糕。其实,应全面认识这个问题。从经济运行过程来看,先生产,后分配与消费;生产什么,生产多少,才能决定分配和消费什么,分配和消费多少。但从生产与分配和消费的内在关系来看,生产是服从于消费需要的,不是为生产而生产。生产的成果是要通过分配满足人民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而分配与消费就有个公平与不公平的问题。不能用先生产、后分配的过程得出重生产效率、轻分配公平的认识。而且,先生产、后分配的顺序,不能决定和回答分配公平或不公平的问题。反过来,也不能因为生产服从于消费需要,服从于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目的,就重公平、轻效率,改提“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要知道,普遍贫穷的公平不是社会正义。有的学者提出,鉴于目前收入差距过分扩大,出现贫富分化,公平与效率关系的天平,应向公平倾斜。这个意见是合理的,也是目前大力强调和推进惠民生政策的根据之一。但是,这只能是阶段性的政策倾斜。从社会主义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过程考察,效率和公平并重与统一,蛋糕做大和分好,应是社会主义本质所要求的长期的根本原则。

因此,提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主张是不正确的。同样,个别学者目前还坚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观点也是有悖于科学理论和实际情况的。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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