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审计报告凸显中央单位“十顽疾”
昨天,审计署发布了中央单位2012年度的审计报告。自2003年起,审计署每年发布“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已成惯例。
对中央单位而言,每年的审计报告,相当于一次年度“大考”。去年的年度审计报告,爆出“45部门违规转移套取资金1.57亿”、“人口计生委等多部门违规收费2.07亿”等问题。
梳理过去5年即2007年至2011年的年度审计报告,不难发现,违规转移套取资金、违规收费、违规招投标、私设“小金库”、“三公”超标等等,均系“老问题”,每一年度的报告中都会出现。
人民日报曾对此评论称,“审计发现的问题能否得到彻底整改,是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大考验”。
【揭秘1】
超标办公楼如何建起?
初步统计,过去5年的审计报告,曝光了约18个违规楼堂馆所,并揭示了在国家禁令下,违规楼堂馆所的十类“出笼”过程。
第一类是超概算,即建设过程中不断超标。如外交部所属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一期工程,至2012年3月底,尚未全部结算,实际投资已超概算7697.95万元,并未按规定报经审批。
第二类是不按规定报批。例如国资委所属国资委建材机关服务中心,在“食堂改扩建及南新楼加固改造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报批改变建设内容,将食堂及配套用房改建为写字楼,截至2010年6月底,已超计划投资916.68万元、扩大计划建设规模1616平方米。
第三类是越权审批,如公安部,曾越权审批了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人民公安报社和公安部居民身份证密钥管理中心等3个所属事业单位办公楼项目,项目总投资达4.22亿元。
第四类是分拆“上市”。2011年度,地震局所属防灾科技学院在“防灾技术与地震工程实验楼”项目立项时,先后以一期工程投资2900万元和二期工程投资2800万元的名义,分两次报批,规避了发展改革委对限额以上投资项目的审批。
第五类是挪用资金,如原交通部,动用车购税专项资金8400万元为所属单位建设办公楼。
第六类是以租代购、置换。如2004年至2008年,银监会所属河北保定银监分局等单位,以租代购、置换办公楼,涉及金额4666万元。
第七类是虚假发票列支,2009年,黑龙江海事局所属黑河海事局用虚假发票列支办公楼维修工程款35.78万元。
第八类是摊派筹资。2003年至2006年,原民航总局自行决定向所属7单位收取资金1亿元,用于修建中国民航博物馆。
第九类是“偷梁换柱”。2007年,国家海洋局批复了所属南海分局申报的投资概算为2980万元的监测预报业务楼建设项目,实际建设的却是南海分局的办公楼。
第十类是上级拨款。2011年,贸促会未经报批,向驻外机构拨付1516.8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