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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年审计报告揭秘:违规楼堂馆所十类“出笼”过程
2013年06月25日07:54   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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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2】

购物卡“财源”从何而来?

一些中央部门单位将购物卡作为福利发放,购卡资金从何而来?又通过哪些名目报销?

例如文化部,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机关工会使用迎春联欢会赞助费等资金,购买购物卡55万元,38.64万元发放给部机关职工。2009年,文化部所属故宫博物院则从代管部门活动经费中,以办公用品、礼品等名义报账11张发票,金额28.20万元,这些钱其实是购买给职工的购物卡。

科技部、公安部所属单位同样如此。

2009年底,科技部所属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以“会议费”等发票报销发给职工购物卡支出40.36万元。2010年和2011年,科技部主管的中国科技产业化促进会以购买办公用品等名义虚列支出,购买购物卡14.77万元和11.34万元。

公安部所属全国公民身份证号码查询服务中心,于2009年至2010年,以咨询费、会议费名义报销费用337.79万元,实际用于购买购物卡发放给职工和客户等。2008年至2010年,预防犯罪研究所等4所属单位,采取虚列支出等方式套取资金395.43万元,用于发放职工津补贴、购买购物卡等。

国税总局所属天津等6个省(市)的3个省级、3个市级、10个县(区)级国税部门,新闻出版总署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也曾以会议费、招待费、物业管理保洁费、劳保用品等名义,分别套取购卡资金451.15万元、7.55万元。

(责编:万鹏、赵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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