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为落实十一大决议、《2011—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工作章程》,政治局委托政府党组完成并提交中央委员会审议“为到2020年越南基本成为迈向现代化的工业国,加快建设配套基础设施”提案。
会议仔细研究并讨论了该提案内容并认为: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在全党全民的努力下,我们正确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初步建立了广度、深度齐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服务于国家发展,确保经济快速增长;社会文化各领域均取得进展;自然灾害影响有所降低,国防安全得以巩固;提高了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缩小了各地区的发展差距。
然而,我国的基础设施体系与大力推动工业化、现代化事业和融入国际社会的要求仍不相符:缺乏同步性、现代性和相互联系;管理工作和技术水平依然落后;基础设施服务质量差,费用高,限制了经济的竞争力;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政策改革缓慢,与市场机制尚不相符,难以吸引各类经济成分参与投资发展和管理基础设施体系;土地政策在许多方面不符合需要,拆迁工作难度较大,影响了施工进度,增加了投资开支;资金投入分散,成效差,未能集中各种资源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许多工程质量低下。
中央统一了主张、目标和方向,确定了为到2020年越南基本成为迈向现代化的工业国,发展配套基础设施体系的主要举措。
为继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集中精力在未来十年内大力发展基础设施体系,中央明确了以下指导思想:
一是全国各行业、各地区经济社会基础设施体系发展规划要注重现代化和同步性,使其满足国家工业化、现代化的要求;实行分批投资,突出先后次序。着力对突破性强和辐射效应广的项目集中投资。在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增强管理工作。
二是大力动员社会力量投资发展经济社会基础设施;国家财政要着力投资于各类重大、必要且难以调动社会投资的工程。
三是发展基础设施是全社会公共的事业,既是权利,又是义务,全体人民都有责任作出贡献,首先要落实好拆迁补偿政策。政府应确保协调好国家、人民群众和投资者间的利益关系。
四是发展基础设施体系要与保障国防安全、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保护环境、实现绿色增长和应对气候变化等紧密结合。
中央确定了到2020年基础设施体系发展目标,即着力动员一切力量参与投资,基本解决阻碍基础设施发展的紧迫问题,形成一套相对同步配套的经济社会基础设施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化工程,以保障快速可持续发展,增强融入国际力度,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保障国防安全,捍卫国家主权,建设新农村,缩小地区发展差距,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到2020年基本达到迈向现代化的工业国的规模和水平。
中央在深入分析发展优势、困难和发展要求的基础上,明确了发展基础设施的重点领域是:交通、供电、水利和应对气候变化、城市建设、工业区、经贸、通讯、教育培训、科学技术、卫生、文化体育和旅游。将交通、供电、水利和应对气候变化以及城市建设确定为基础设施发展四大优先领域,同时提出四项基本措施:提高基础设施规划水平;集中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改革拆迁政策;提高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管理成效。
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同意,颁布“为到2020年越南基本成为迈向现代化的工业国,加快建设配套基础设施”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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