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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房产税改革?
方 胜
2013年06月19日08:27   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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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前段时间公布的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今年将扩大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一石激起千层浪,理论界、财税界、舆论界都对即将扩大试点的房产税改革给予了极大关注。

  有必要先厘清一个事实。房产税不是新开征的税种,只不过,由于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房产一直采取税收免除的优惠政策,因此过去普通百姓在日常生活中很少接触到。而今,房产税之所以备受舆论关注,其主要原因在于这项改革与广大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不论是“存量版”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还是“增量版”的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我们都已经成为房产税的潜在纳税义务人。特别是同与个人密切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相比,房产税在对居民收入调节产生直接影响之外,还会对房产售卖行为及预期产生重大影响,进而对广大居民的投资结构及融资结构产生间接影响。

  当然,房产税改革不能止于浅浅的关注,不能被歪读误解或者被一些地方政府借势利用,而是需要社会各界以理性的姿态和包容的心态,去审视和认识,积极参与这项涉及面广的税制改革。从某种意义上说,在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释放改革红利已经成为众望所归的形势下,一旦房产税改革取得了较大程度的成功,那么税制改革所承载的经济社会改革突破口这一使命就很有可能实至名归,房产税制衍生出的“房市风向标”就有可能给予房产刚需者信心和力量,给我们呈现更接地气的“调高扩中提低”税收样本。

  那么,我们到底需要什么样的房产税改革呢?

  一、解围房价调控之困不能成为房产税扩围试点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对个人住房房产税的功能作用,必须要有清晰的认识和精准的定位,房产税扩围改革不能为房地产调控应用而生。可想而知,如果出台房产税征收措施意在打压房价,只会损伤房产交易的公平与效率。一方面,那些流动性资金相对充足的蓄意或者执意投机者从政府调控的对立面中发现市场机遇,对囤积房产的预期更加趋好,从而不理会房产税引致的税收负担,或者仅将这种税收负担视作其他投资方式的机会成本并力图转嫁,这样,政府部门和投机者等多方力量的长期博弈会加速房市的寡头垄断,结果只会导致房产交易价格一浪高过一浪。另一方面,对普通购房者来说,房产税的调控预期只会增强其“买低不买高”的观望情绪,从而无限期延缓其购买时点,最终导致房产的刚性需求高度积压和集中释放,吃亏的还是普通民众。

  但是,房产税扩围改革应该在房产供需市场中发挥好税收的导向功能,从而让所有的买房卖房乃至炒房抛房行为都成为市场主体的自由主张和理性表达。也就是说,在任何时候,房产税都只能是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不能成为调控房地产的工具。如果说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改革,是国家通过税收手段探路房市健康发展的应急工具选择,那么接下来的房产税扩围改革,则应是通过税收工具引导公众理性购房的顶层设计。从目前的情况看,社会各界对房产税试点改革的评价可谓毁誉参半。但是不管支持也好,反对也罢,我们都应该欣喜地看到,房产税改革正在逐渐由限购式的权宜之计走向税制式的长久之策,这也意味着中央政府在房地产调控的手段选择上发生了重大转变,即行政化色彩正在渐渐褪去。

(责编:万鹏、朱书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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